现场勘验检查,是指在案发现场实施勘验,以提取、固定现场存留的与本案有关的电子证据和其它相关证据;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加。
现场勘查学习的必要性
看一个有瑕疵的案例:
某案件庭审中,涉案4台服务器以及其中2万多部色情视频的证据效力成为控辩双方的核心争议。辩方在第一场就提出服务器硬盘和色情视频来源存疑、原始数据可能遭到破坏等主张。这是“剑”指关键证据的法律资格,直接影响到定罪量刑,因此法庭决定委托中立权威的机构再行检验鉴定。”
涉案硬盘究竟来自何处?这是法庭必须首先查清楚的问题。只有涉案硬盘来源于案发过程,同被告公司或个人相关,且由办案人员依法提取,其中存储的电子文件才能被采信以支持定罪。
控方指控的事实表明,这些硬盘是由海淀区文化委员会于2013年11月18日查获的,当时请了一个民营公司参与了协助取证和保管服务;几个月后,这些硬盘移交到公安机关,公安人员从中提取到了大量的色情视频;最终移送给检察机关,用于指控……
这一过程过于曲折,或多或少地产生了“问题”。比如,辩方在开庭中指出,查封时的证据清单出现了多份且日期不一致,原鉴定书载明的服务器硬盘数量、容量与实际不符,有利害关系的公司保管硬盘不合理,涉案硬盘所显示的远程登录IP地址跟被告公司无关,远程登录IP地址可更改,系统盘之外的数据盘可以被替换等。
控方在庭审、尤其是第二次庭审时积极补正,有效地澄清了“问题”。控方提交的补正材料有文化执法部门、协查公司、公安部门分别出具的情况说明,有被告人的到案经过、证人证言,还有IP地址分配统计表、光通公司工作说明、上网网络服务协议等反映IP地址为被告公司使用的有利证据等。尤其是后一组证据,能够较为充分地证明涉案服务器硬盘远程登录的IP地址指向被告公司。这些补正材料虽然不够完美,但能够良好地证明涉案硬盘的真实“身份”。简言之,既证明其客观来源,又证明其法律上的关联性。
涉案硬盘上存储有高达2万多部色情视频文件,这本来对证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非常有力。然而,同样由于取证时的不规范,这些涉案色情视频可能被污染、被移植,也被作为重大异议提出。辩方在第一次开庭时就声称,硬盘中部分数据存在创建时间方面的疑点。这一方面攻击了涉案色情视频的来源的可靠性,另一方面也冲淡了涉案色情视频同被告人、被指控犯罪行为之间的关联性。
为查清真相,法庭另行委托鉴定机构,对涉案色情视频“是否有在2013年11月18日之后从外部拷入或修改的痕迹”进行专门鉴定。在这里,“2013年11月18日”是个重要的时间节点,指的是行政执法部门查扣硬盘的自然时间;而选取“从外部拷入或修改”作为限定词,旨在查明是否存在着人为制造假证的可能性。新的鉴定意见给出了否定性的判断。同时,鉴定人出庭专门就鉴定方法、鉴定依据及相关知识做了有益的解释说明。从专业角度看,这一鉴定意见和出庭作证表述并非不可挑剔,但砌起了一道坚固的支撑墙,证明了涉案色情视频来源于被告公司服务器,与被告人具有法律上的关联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