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利润表
(一)利润表概述
利润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 “一定会计期间”是指一个时期,而非一个特定的时间点。这是由于利润表中列示的收入是在一定的会计期间内陆续实现的,所列示的费用也是在一定的会计期间内陆续发生的,即在一定的会计期间内多次发生额累积的结果,而非在某个时间点上一次性实现的。
利润表主要是用来反映企业经营成果,即将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取得的收入与同一会计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进行比较的结果。如果收入大于费用,即实现了利润;反之,则发生了亏损。此外,按规定可直接列入利润表的利得和损失,对企业的利润总额会产生一定影响。当利得大于损失,会增加企业的利润总额;反之,则减少企业的利润总额。
利润表的列报应当充分反映企业经营业绩的主要来源和构成,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判断净利润的质量及其风险,预测净利润的持续性,从而做出正确的决策。具体来说,利润表的作用有以下几方面:
(1)可以提供企业一定会计期间的收入和费用信息。
(2)可以提供企业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信息。
(3)可以提供分析企业盈利能力的有关数据资料。
(二)利润表的列示
1.利润表的列示格式
利润表的列示格式一般分为单步式和多步式两种,我国财务报表列示准则规定,企业应采用多步式利润表,即通过对档期的收入、费用、支出项目按性质加以归类,按利润形成的主要环节列示一些中间性利润指标,分步计算当期净损益,便于使用者理解企业经营成果的不同来源。
根据财务报表列示准则的规定,企业对于费用的列示应当采用功能法,即按照费用在企业中发挥的功能进行分类列示。通常分为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并且在利润表上分开列示。功能法通常能够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结构性的费用信息,更加清晰地揭示企业经营业绩的主要来源和构成,所提供的信息与财务报告使用者进行经济决策更为相关。与此同时,为了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预测企业的未来现金流量,对于费用的列报还应当在附注中披露按照性质分类的补充资料,比如可将费用分为好用的原材料、职工薪酬费用、折旧费用、摊销费用等。
2.利润表的列示内容
(1)营业利润
以营业收入为基础减去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加上其他收益,加上投资收益(或减去投资损失),加上净敞口套期收益(或减去净敞口套期损失),加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或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加上资产处置收益(或减去资产处置损失),计算得出营业利润。营业利润的计算公式为: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其他收益±投资损益±净敞口套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处置损益
(2)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是企业计算缴纳所得税费用的基础,一般称为税前利润。以营业利润为基础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计算出利润总额。利润总额的计算公式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与企业的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实现的收入和发生的费用不同,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企业在非日常活动中发生的,并且两者之间也不存在相互配比关系和因果关系。
(3)净利润
净利润是以利润总额为基础,减去所得税费用,计算得出。因此,净利润也称税后利润。净利润的计算公式为: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三)利润表的编制
1.“上期金额”的填列方法
利润表中的“上期金额”是指上一年度的同期金额,例如,对于月度利润表来说,“上期”并不是指本年度“本月”的上一个月,而是指上一年度的同一月份。因此,本月利润表中的“上期金额”应根据上年同月编制的利润表中的“本期金额”栏所列金额列示。对于年度利润表来说,“上期”就是指上一年度,“上期金额”根据上年年末的利润表“本期金额”填列。如果上期利润表中的项目名称与本期不一致,应对上期利润表各项目的名称和金额按照本期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期利润表的“上期金额”栏。
2.“本期金额”的填列方法
(1)根据当期有关总账科目发生额直接填列。
(2)根据当期有关总账科目发生额和明细科目发生额情况分析填列。
(3)根据当期明细科目发生额情况分析填列。
(4)根据有关总账科目发生额加计汇总填列。
(5)根据本表有关数据计算填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