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财产清查的内容和方法
由于货币资产、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等资产各有不同的特点,在进行财产清查时,应采用不同的方法。
(一)货币资金的清查方法
1.库存现金的清查
库存现金的清查是采用实地盘点法,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然后与库存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相核对,确定账实是否相符。
库存现金的清查可以分为:
(1)出纳员自查。
(2)专门人员清查。
2.银行存款清查
银行存款的清查是采用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的方法进行的,即将本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簿记录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逐笔进行核对,查明银行存款的实有数额。
3.未达账项
未达账项是指企业和银行之间,由于凭证的传递时间不同,导致双方记账时间不一致,即一方收到凭证并已入账,另一方未收到凭证,因而未能入账,由此形成的账款。未达账项一般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企业已收款记账,银行未收款未记账的款项。
(2)企业已付款记账,银行未付款未记账的款项。
(3)银行已收款记账,企业未收款未记账的款项。
(4)银行已付款记账,企业未付款未记账的款项。
(三)实物资产清查
1.实物资产盘存制度
一般来说,财产物资的盘存制度有永续盘存制和实地盘存制两种。
(1)永续盘存制
永续盘存制也称账面盘存制,是指通过设置各种财产物资明细账,对财产物资的收入与发出,逐笔或逐日连续登记,并随时结出账面结存数的核算方法。
永续盘存制下,根据下述公式结出账面余额: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本期增加数 – 本期减少(发出)数
(2)实地盘存制
实地盘存制是通过设置各种财产物资明细账,平时在明细账上登记收入数,不登记发出数,期末结账时根据实际盘点的结存数倒挤出发出数,并据以登记入账的核算方法,在这种方法下实际盘点的结存数就是期末账存数。
实地盘存制下,根据下述公式解出账面余额:
本期减少(发出)数 = 期初账面余额 + 本期增加数 – 期末实际结存数
2.实物清查常用方法
(1)实地盘点法
实地盘点法是指在财产物资堆放现场进行逐一点数,或用过磅、量、尺等计量仪器来确定实存数量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大多数财产物资的清查,除实物资产适用,也适用于现金等货币资金的清查。它的适用范围较广,要求严格,数字准确可靠,清查质量较高;但工作量大,要求事先根据财产物资的实物形态进行科学的放置。
(2)技术推算盘点法
技术推算法是指利用技术方法对大量成堆,难以逐一清点的财产物资的实存数量进行推算的一种方法。例如露天存放的煤矿石等的实存数量,可以采用这种方法进行清查。
(3)抽查盘点法
对于价值小,数量多,重量比较均匀的,已经包装好的材料和商品等,一般不便于逐一清点,可以采用抽查盘点的方法,然后确定其总数量。
(四)往来款项清查
1.往来款项的清查内容
往来款项的清查是指对本单位发生的各种债权债务等结算业务进行清查,如对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进行清查。
2.往来款项的清查方法
往来款项一般采用“询证核对法”,如采用信函查询、电话查询方式,向对方进行账目核对。
3.往来款项清查步骤
在检查本单位各项往来结算账目正确完整的基础上,按每一个经济业务往来单位填制一式两联的“往来款项对账单”,其中一联送交对方单位核对账目,另一联作为回联单,对方单位经过核对相符后,在回联单上加盖公章退回,表示已核对;如有数字不符,对方单位应在对账单中注明情况后退回本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