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清查概述
(一)财产清查的概念
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和应收账款等往来款项的财产物资进行盘点或核对,确定其实存数,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二)财产清查的意义
(1)保证财产安全完整。
(2)保证会计资料真实。
(3)提高物资使用效率。
(4)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三)财产清查的分类
1.按照清查的范围分类
(1)全面清查
全面清查是指对所有的财产进行全面的盘点和核对。全面清查的对象一般包括:货币资金、财产物资、债权债务。
(2)局部清查
局部清查是指根据需要只对部分财产进行盘点和核对。局部清查范围小,涉及人员少,但专业性较强。
2.按照清查的时间分类
(1)定期清查
定期清查是指按照预先计划安排的时间,对财产进行的盘点和核对。定期清查,一般在年末、季末、月末进行。
(2)不定期清查
不定期清查是指事前不规定清查日期,而是根据特殊需要临时进行的盘点和核对。
3.按照清查的执行系统分类
(1)内部清查
内部清查是指由本单位内部自行组织清查工作小组所进行的财产清查工作,大多数财产清查都是内部清查。
(2)外部清查
外部清查是指由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机关、司法部门、注册会计师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或情况需要对本单位进行的财产清查。
(四)财产清查的程序
财产清查一般包括准备阶段和报告阶段。
1.准备阶段
(1)组织准备
为了使财产清查工作顺利地进行,会计、财产保管和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做好清查前的各方面准备工作:抽调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清查小组;清查人员应学习有关政策规定,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提高财产清查工作的质量;确定清查对象、范围,明确清查任务;制定清查方案,具体安排清查内容、时间、步骤、方法、以及必要的清查前准备。
(2)业务准备
会计部门在清查之前,应将所有经济业务入账,并核对总账和所属明细账,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财产保管部门将截至清查日的所有经济业务登记实物账,结出实存数。财产规范放置整齐,排列标明品种规格和结存数量;相关部门要准备好计量衡器具,并准备好有关清查用的登记表册。
2.清查阶段
清查时本着先清查数量,核对有关账簿记录等,后认定质量的原则进行。清查工作中要注意核定各种实物、货币资金和往来款项的账实是否相符,关注财产的质量并填制盘存单。
3.报告阶段
清查工作完毕,根据盘存清单填制实物资产、往来账项清查结果报告表,将账实相对的结果及其处理意见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审批,根据审批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