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记账凭证
(一)记账凭证的概念
记账凭证是指对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填制的会计凭证,它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二)记账凭证的内容
(1)记账凭证的名称,如“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
(2)记账凭证填制的日期。
(3)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
(4)会计科目名称(包括一级科目、二级科目或明细科目)、金额和借贷方向。
(5)记账凭证的编号。
(6)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7)制单、审核、记账、会计主管等人员的签名、盖章。如果为收款、付款凭证,还应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8)记账标记。
(三)记账凭证的分类
记账凭证可以按用途和格式、是否经过汇总以及填制方式等三种标准进行分类。
1.记账凭证按用途和格式的分类
记账凭证按其用途和格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专用记账凭证和通用记账凭证。
(1)专用记账凭证。专用记账凭证是一种专门用于记录某一特定种类经济业务的记账凭证,按其所反映经济业务内容的不同,又可进一步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三种。
(2)通用记账凭证。通用记账凭证是不分经济业务的类型,统一使用同一种格式的记账凭证,并按顺序连续编号。
2.记账凭证按是否经过汇总的分类
记账凭证按其是否需要经过汇总,可以分为汇总记账凭证和非汇总记账凭证。
(1)汇总记账凭证。汇总记账凭证是根据一定时期内单一的记账凭证按一定的方法加以汇总而重新填制的凭证。
(2)非汇总记账凭证。非汇总记账凭证是根据原始凭证编制的只反映某项经济业务,即只有一笔会计分录的记账凭证。
3.记账凭证按填制方式的分类
记账凭证按其填制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复式记账凭证和单式记账凭证。
(1)复式记账凭证。复式记账凭证是将一项经济业务所涉及的全部会计科目都集中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为此也称多科目记账凭证。
(2)单式记账凭证。单式记账凭证是将一项经济业务所涉及的每一个会计科目单独填制记账凭证,为此也称单科目记账凭证。
(四)记账凭证的填制
1.记账凭证的填制要求
(1)根据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运用复式记账原理,确定应借贷的会计科目,编制会计分录。
(2)按照记账凭证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制记账凭证。
(3)将记账凭证所属的原始凭证放在该记账凭证的后面,作为附件,并将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粘贴在一起。
(4)定期将记账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送交审核人员审核。
(5)记账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登记相关会计账簿,并在记账凭证上标记“记账符号”。
2.记账凭证填制的具体方法
(1)记账凭证的“摘要”栏要简单明了,能正确反映经济业务和主要内容。
(2)经济业务所使用的会计科目,必须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使用,不可张冠李戴。
(3)记账凭证中金额、小写的数字必须正确,符号和数字的书写要规范;如有空行,应当在金额栏自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画线注销。
(4)一张记账凭证填制完毕,应按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来检查它的平衡关系。
(5)记账凭证必须连续编号备查。
(6)每张记账凭证都要注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原始凭证张数的计算一般以原始凭证的自然张数为准。
(7)记账凭证填制完毕之后,填制人员必须签名或盖章,以明确责任。
(五)记账凭证的审核
(1)内容是否真实。
(2)项目是否齐全。
(3)科目是否正确。
(4)书写是否正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