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的概念
会计科目简称科目,是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是进行会计核算和提供会计信息的基础。会计科目是设置账户的依据,也是会计报表项目的主要构成内容,设置会计科目,并在此基础上设置账户是会计的一种专门方法。
(二)会计科目的设置原则
(1)符合会计主体经济活动及资金运动的特点。
(2)符合经济发展同时保持相对稳定性。
(3)符合会计指标体系统一性同时保持灵活性。
(4)符合简明适用、称谓规范要求。
(三)会计科目的种类
1.按反映的经济内容分类
(1)资产类科目。资产类科目是对资产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反映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全部资产的状况。
(2)负债类科目。负债类科目是对负债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反映企业承担并应偿还的全部负债的状况。
(3)共同类科目。
(4)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是对所有者权益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
(5)成本类科目。成本类科目是对可归属于产品生产成本,劳务成本等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
(6)损益类科目。损益类科目是对收入、费用等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
2.按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隶属关系分类
(1)总分类科目。总分类科目又称总账科目或一级科目,是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提供总括信息的会计科目。
(2)明细分类科目。明细分类科目又称明细科目,是对总分类科目做进一步分类,提供更为详细和具体会计信息的科目。
(四)会计科目的编码
会计科目的编号根据会计科目的分类和排序确定,一般由4位数字构成。第一位数字,1、2、3、4、5、6分别代表科目所属的大类及资产类、负债类、共同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和损益类;第二位数字,表示科目的小类;第三、第四位数字表示各小类中科目的顺序号。
二、会计账户
(一)会计账户的概念
会计账户是根据会计科目设置的,具有一定结构和格式,用以连续、系统、全面的记录交易或事项,反映会计要素增减变动及其结果,并为财务报告的编制提供数据资料的一种工具。账户是会计信息的“储存器”,设置账户是会计核算的一种专门方法。
会计科目是会计账户的名称,会计科目与会计账户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的联系在于,会计科目与会计账户都是对会计对象具体内容的科学分类,两者反映的经济内容相同,性质相同,科目是账户的名称,账户是根据会计科目开设的。两者的区别在于,会计科目没有结构,而账户具有一定的结构,通过账户的结构能够反映特定经济内容的增减变动及其结果;会计科目可以脱离账簿而存在,但账户则是根据事先确定的会计科目,在账簿中开设具有一定结构、格式的账页。
(二)会计账户的基本结构
会计账户的结构就是指账户的格式。
1.常用账户结构
在实际工作中,账户格式多种多样,但是各类账户基本结构变化不大,基本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计账户的名称,即登记开设账户所使用的会计科目。
(2)日期和凭证号数,即账户记录经济业务的日期及凭证来源。
(3)摘要,即经济业务内容的概括文字记录。
(4)金额,即经济业务引起的资金变动,包括增加额、减少额和余额。
2.T形账户式结构
为便于理解,方便教学,常用账户结构可以简化为左、右两边。由于这种账户与英文字母“T”非常相似,所以一般称为“T形账”,在我国也称之为“丁字账”。“T形账”虽然结构简单,却能够清晰地反映账户的期初余额、本期增加发生额、本期减少发生额以及期末余额。
(三)会计账户核算内容
一个会计账户的核算内容主要包括四个要素,期初余额、本期增加发生额、本期减少发生额和期末余额。
本期增加额和本期减少额是动态指标,反映经济业务在一定会计期间内,引起的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动情况;各账户的期末余额是静态指标,反应各要素在一定时期内增减变动的结果。账户期末余额计算公式如下:
(四)账户的分类
(1)按照账户反映的经济内容,账户分类为资产类账户、负债类账户、共同类账户、所有者权益类账户、成本类账户、损益类账户六大类。损益类账户具体细分为收入类账户和费用类账户。
(2)按照账户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隶属关系,账户分类为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
(3)按照账户的用途和结构,账户分类为盘存类账户、资本类账户、结算类账户、调整类账户、集合分配类账户、成本计算类账户、跨期摊销类账户、汇转类账户、财务成果类账户、计价对比类账户和暂记类账户。
(五)会计账户的平行登记
会计账户的开设由会计科目的设置所决定,会计科目分为总账科目、二级明细科目和三级明细科目,会计账户也相应地分为总分类账与明细分类账。总分类账户是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统驭账户,明细分类账户隶属于特定的总分类账户,对其对应的总分类账户起着补充说明的作用,二者结合起来就能全面地反映出同一经济业务的核算内容。因此,在会计核算中,每一笔经济业务,既要根据会计凭证在总分类账户中进行登记,又要在其所属的有关明细分类账户进行登记,即进行平行登记。平行登记遵循原则如下:
(1)登记依据相同。
(2)登记期间相同。
(3)登记方向相同。
(4)登记金额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