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室内空间组织
一、室内空间的概述
空间——室内设计的主角
有无顶盖是区别内、外部空间的主要标志。具备地面(楼面)、顶盖、墙面三要素的房间是典型的室内空间;不具备三要素的,除院子、天井外,有些可称为开敞、半开敞等不同层次的室内空间。
上述的分析对创造、开拓室内空间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1、物质功能要求
2、精神功能要求
二、室内空间特性
室内空间主要和人工因素发生关系,如顶棚、地面、家具、灯光、陈设等。
室外是无限的,室内是有限的,室内围护空间无论大小都有规定性,对人的视距、视角、方位等方面有一定限制。在考虑物体的尺度、色彩是很重要的。
室内是与人最接近的空间环境,人在室内活动,身临其境,室内空间周围存在的一切与人息息相关。因此对材料在视觉上和质感上比较敏感。
室内空间的这种人工性、局限性、隔离性、封闭性、贴近性,称为人的“第二层皮肤”。
三、室内空间的类型
空间的类型可根据不同空间构成所具有的性质来分:
1、固定空间和可变空间(灵活空间)
2、静态空间和动态空间(流动空间)
3、开敞空间和封闭空间
4、空间的肯定性和模糊性
5、虚拟空间和虚幻空间
四、室内空间的构成
1、一次空间限定
是运用地面、墙面和顶棚围合成一个总体空间,有称“母空间”。一次空间限产能确定形体关系与明暗关系。
如厅室平面的几何形状、长宽之比、采光位置、方式及人工光的明暗的安排。
2、二次空间限定
在总体空间中,用灯、桌椅、地毯等物组合,虚拟出一个小活动空间,形成“小环境"。二次空间限定是“小环境”的创造。
作用:充实空间内涵,丰富空间的层次,具体地满足物质与精神要求。
手段:通过装修、陈设、绿化等从明暗、形体、色彩三者关系加以表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