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室内设计的发展
一、国内
原始社会西安半坡村的方形、圆形居住空间,已考虑按使用需要将室内作出分隔,使入口和火坑的位置布置合理。方形居住空间近门的火坑安排有进风的浅槽,圆形居住空间入口处两侧,也设置起引导气流作用的短墙。
春秋时期思想家老子在《道德经》中提出:“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形象生动地论述了“有”与“无”、围护与空间的辩证关系,也揭示了室内空间的围合、组织和利用是建筑室内设计的核心问题。同时,从老子朴素的辩证法思想来看,“有”与“无”,也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地对待的。
在历代的文献《考工记》、《梓人传》、《营造法式》以及计成的《园冶》中,均有涉及室内设计的内容。
我国各类民居,如北京的四合院、四川的山地住宅、云南的“一颗印”、傣族的干阑式住宅以及上海的里弄建筑等,在体现地域文化的建筑形体和室内空间组织、在建筑装饰的设计与制作等许多方面,都有极为宝贵的可供我们借鉴的成果。
二、国外
公元前古埃及贵族宅邸的遗址中,抹灰墙上绘有彩色竖直条纹,地上铺有草编织物,配有各类家具和生活用品。
古希腊和罗马在建筑艺术和室内装饰方面已发展到很高的水平。欧洲中世纪和文艺复兴以来,哥特式、古典式、巴洛克和洛可可等风格的各类建筑及其室内均日臻完美,艺术风格更趋成熟,历代优美的装饰风格和手法,至今仍是我们创作时可供借鉴的源泉。
1919年在德国创建的鲍豪斯(Bauhaus)学派,摒弃因循守旧,倡导重视功能,推进现代工艺技术和新型材料的运用,在建筑和室内设计方面,提出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新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