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步骤: 1.讲授危险品、违禁品和限带物品的基本概念,以及其不同类型及特点、性质等; 2.通过图片、音视频等展示,向学生演示各类危险品、违禁品和限带物品; 3.学生组成讨论小组,论述各自的理解5分钟,派小组代表上台作小组展示。 实训内容: 一、危险品的定义 广义危险品的含义是指那些可能会明显地对、物、环境和运输工具造成危害的物质和物品。 狭义的城市轨道交通中的危险品是指那些具有爆炸、可燃、毒害、传染、腐蚀或放射性能,容易引起明显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或者财产安全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物质或物品。 二、违禁品 北京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物品目录(2020年修订版)中对违禁物品进行了说明和界定。 (一)枪械 枪械是指利用火药燃气能量发射弹丸,口径小于20mm(大于20mm定义为火炮)的身管射击武器。枪械以发射枪弹,打击无防护或弱防护的有生目标为主;是步兵的主要武器,也是其他兵种的辅助武器;在民间还广泛用于治安警卫、狩猎、体育比赛。 (二)爆炸物品类: 1.弹药:各类炮弹和子弹等。 2. 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等。 3. 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爆竹等。 (三)管制刀具 公安部2007年1月14日下发了《关于管制刀具认定标准》。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 三、常用生活物品禁限带物品 1.易造成严重伤害的民用生活生产工具 2.含有易燃、易爆物质的生活用品 3.其他物品: (1)禁止携带有严重异味、外表尖锐或其他易污损设施、易损伤他人的物品进站乘车。 (2)活动物(导盲犬除外),可能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能够损坏或者污染车站、列车服务设施、设备、备品的物品。 (3)禁止携带自行车:含儿童自行车、未包装折叠自行车。 (4)禁止携带充气气球:塑料、橡胶等材质的充气气球。 (5)禁止携带散装白酒:指非原厂完整包装或商品标识不齐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