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文的概念及历史沿革:应用文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处理各项公务和日常事务中为解决实际问题时所使用的具有惯用格式的实用性文章的总称。
我国应用文写作已有3500余年的历史。
殷墟出土的甲骨卜辞,商周时期的钟鼎铭文,《周易》中的卦辞、爻辞等,都可以看作是应用文的原始形态;秦汉时期,公文文体分类和公文格式已基本形成,皇帝制作的公文“命曰制,令曰诏”,有了上行文和下行文的区别。
汉以后的魏晋南北朝时期,公文无论从写作实践上还是从理论上看,都有明显的发展进步,主要代表人物首推曹操、曹丕父子。
唐宋以后,文学创作日趋发展,不少文人致力于诗、词、曲、小说的创作,但应用文写作仍处在“政事之先务”的主导地位上。
明清时期,文体分类日趋详细、繁杂。
清代学者刘熙载正式提出“应用文”这一名称。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应用文更是有了长足的发展并逐步建立起现代应用文体制。
1911年爆发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结束了长达两千年的封建制度,中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巨大的社会变革,必然也推动了应用文新的发展。
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正式宣布废止几千年的体制,并颁布了《新公文程式》,规定政府公文为令、谕、咨、呈、示、公布、状等;并取消了“老爷”、“大人”等称呼,代之以“先生”或以职务相称。1916年7月26日,北洋政府公布了《新公文程式》类增至13种,并明确规定:“凡处理公事之文件为公文”,对公文概念作出了明确界定。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应用文更是有了长足的发展并逐步建立起现代应用文体制。从1951年到1981年的30年中,党和政府先后发布了十多个关于机关公文写作的文件,使我国公文写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的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