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
海运运输货物保险是以货物和船舶作为保险标的,主要承保海上风险、损失与费用以及各种外来原因引起的风险损失。正确理解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各种风险、损失与费用的含义,有助于在买卖双方在实际操作中合理的选择投保险别,正确处理保险索赔。
一、风险(Risks)
风险是造成货物损失和发生费用的原因。根据英国1906年颁布的《海上保险法》,海上风险是指因航海所致或航海时发生的风险,例如海难、火灾、战争、海盗、抢劫、盗窃、捕获、禁止以及君王和人民的扣押、抛弃、船员的故意行为以及其他类似风险,或在保险合同中注明的其他风险。在海运保险中,海洋运输中的风险一般可分为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
(一)海上风险(Perils of Sea)
海上风险,并非指发生在海上的所有风险,一般指海上偶然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对于必然发生的事件如一般风浪,以及海运途中因战争引起的损失不含在内。另外,海上风险不仅仅局限于海上航运过程中发生的风险,还包括与海运相连接的内陆、内河、内湖运输过程中的一些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1. 自然灾害(Natural Calamities)
自然灾害是指由自然界力量所引起的灾害。由于此类灾害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破坏力大,因此是保险人承保的主要风险。例如,恶劣气候、雷电、海啸、洪水、火山爆发、浪击落海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力量所造成的灾害。其中洪水、地震、火山爆发等风险可能是发生在内陆或内河或内湖的风险,但这些风险是伴随海上航行而产生的,在长期实践中,逐渐地把它们也列入海运货物保险承保范围之内。
2. 意外事故(Fortuitous Accidents)
意外事故是指由于偶然的、难以预料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其它物体碰撞、互撞、失踪、倾覆、失火、爆炸、在危机情况下投弃货物、船长和船员的恶意行为等造成的货物损失。另外,伦敦保险协会2008年修订的《协会货物保险条款》规定,路上运输工具的倾覆或出轨也属意外事故的范畴。在实践中,陆地上行驶的汽车、卡车等运输工具因发生意外而翻到、倾斜所导致的车祸损失均属于意外事故。
(二)外来风险(Extraneous Risks)
外来风险是指海上风险以外由于其他各种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1. 一般外来风险(General Extraneous Risks)
一般外来风险是指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例如,偷窃、提货不着、破碎、发霉、短量、串味、沾污、渗漏、淡水雨淋、受潮受热、钩损和锈损等风险损失。
2. 特殊外来原因(Special Extraneous Risks)
特殊外来风险是指由于军事、政治、国家政策法令以及行政措施等特殊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例如,战争、罢工、因船舶中途被扣而导致交货不到,以及货物被有关当局拒绝进口或没收而导致的损失等。
除上述各种风险损失外,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还可能发生其他损失,如运输途中的自然损耗以及由于货物本身特点和内在缺陷所造成的货损等,这些损失不属于保险公司承保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