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价格条款中,有时会涉及佣金和折扣。在外贸实践中,正确使用佣金和折扣可以调动中间商和进口商订货的积极性,从而达到扩大销售、增加经济效益的目的。
一、佣金(commission)
(一)佣金的含义
这是中间商因介绍交易或代为买卖商品而取得的报酬。在国际贸易中,有的交易是通过中间代理商进行的,这就需要向中间商支付一定的酬金。
(二)佣金的表示方法
佣金可以分为明佣和暗佣。凡在合同价格条款中,明确规定佣金的百分比,叫做明佣。不标明佣金的百分比,甚至连佣金字样也不标示出来,有关佣金的问题,有双方当事人另行约定,这种暗中约定佣金的做法叫做暗佣。佣金一般是由卖方收到货款后再另行付给中间商。
凡价格中含有佣金的叫“含佣价”(Price including Commission)。含佣价的表示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
1. 以文字来说明
【例】每公吨3000美元CIF上海包括佣金2%。
USD 3000 per metric ton CIF Shanghai including 2% commission.
2. 用百分比来表示
即在贸易术语上加注佣金的缩写英文字母“C”和佣金的百分比来表示。
【例】每公吨3000美元CIFC2%上海。
USD 3000 per metric ton CIFC2% Shanghai.
3. 用绝对数表示
【例】每箱付佣金50欧元。
Commission EUR 50 per case.
在实践中,规定佣金率的做法比较常见。给予中间商佣金会提高其与我方成交的积极性,但也意味着出口方费用的增加,因此佣金率的高低影响着商品的成交价格,应该合理规定,一般掌握在1%—5%之间。
(三)佣金的计算方法
在国际贸易中,佣金的计算方法是各不一致的。主要体现在以佣金率的方法规定佣金时,计算佣金的基数怎样确定。常用的方法是将成交金额(发票金额)作为计算佣金的基数,例如按CIFC2%成交,发票金额为10000美元,则应付佣金为10000×2%=200美元。也有人认为价格中的运费、保险费不属于出口商本身收益,不应该作为计佣的基数,应按FOB价值计算佣金。如果按这种方法计算佣金,在以CIF、CFR等术语成交时,要将其中的运费、保险费扣除,求得FOB价之后计算佣金。使用较多的是按照成交金额作为计算佣金的基数。
佣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例题7-1】
我国某出口商品报价为:GBP 300 Per Set CIFC2%LONDON。试计算CIF净价和佣金各为多少?
解:净价=含佣价×(1-佣金率)=300×(1-2%)=294(英镑)
佣金额=含佣价×佣金率= 300×2% = 6(英镑)
(四)佣金的支付
1. 出口企业收到全部货款后将佣金另行支付给中间商或代理商
这种做法有利于合同的顺利履行。 因为中间商为了取得佣金,不仅会尽力促成交易,还会负责联系、督促实际买主履约,协助解决履约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使合同得以顺利履行。但为了避免中间商的误解,应在与其确立业务关系时就明确这种做法,并最好达成书面协议。
2. 中间商在付款时直接从货价中扣除佣金
采用这种做法,应注意防止重复付佣。
3. 有的中间商要求出口企业在交易达成后就支付佣金
这种做法不能保证交易的顺利履行,因而一般不能接受。
实际业务中,常用的是第一种方法,可以在合同履行后逐笔支付,也可按协议按月、季、半年甚至一年汇总支付,为了发挥佣金的作用,充分调动外商的积极性,应按约支付佣金,防止错付,漏付。
二、折扣(Discount)
(一)折扣的含义
折扣是指卖方按原价给予买方一定百分比的减让,即在价格上给予适当的优惠。折扣如同佣金一样,都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正确运用折扣,有利于调动采购商的积极性和扩大销路,在国际贸易中,它是加强对外竞销的一种手段。
国际贸易中使用的折扣,名目很多,除一般折扣外,还有为扩大销售而使用的数量折扣,为实现某种特殊目的而给予的特别折扣,以及年终回扣等。
(二)折扣的表示方法
凡在价格条款中明确规定折扣率的,叫做“明扣”;凡交易双方就折扣问题已达成协议,而在价格条款中都不明示折扣率的,叫做“暗扣”。折扣的表示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种。
1. 用文字明确表示
USD 3000 per metric ton CIF Shanghai less 2% discount.
2. 用绝对数表示
【例】每箱折扣5欧元。
Per case less GBP 5 discount.
在实际业务中,也可以用CIFD或CIFR来表示CIF价格中包含折扣。这里的D和R是Discount和Rebate的缩写。鉴于贸易术语中加注的D或R含义不清,可能引起误解,故最好不使用此缩写语。
(三)折扣的计算
通常是以成交额或发票金额为基础计算出来的。其计算方法如下:
【例题7-2】
我方某进出口公司出口某商品,若当时对外的报价为2500港元,买方要求2%的折扣,而我方不想受损,应如何报价?
解:根据上述公式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