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行政区
上一节
下一节
《特别行政区机关》学习资料
一、思政话题
《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是2014年1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习近平同志文稿中有关内容的节录。指出: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已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必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
一、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对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是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其首长是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
香港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行使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审判权。
三、澳门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对中央人民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负责。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是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其首长是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
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行使审判权。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只服从法律,不受任何干涉;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初级法院、中级法院和终审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