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构的一般原理 资料拓展
国家机构是统治阶级为了行使国家权力,按照一定的组织原则而建立的具有不同职能和层次,又有机联系在一起的国家机关的总称。
国家机构是宪法学研究的核心内容之一,最早的成文宪法美国宪法主要规定的内容就是国家机构的设置,以后世界各国的宪法也都对国家机构做出了规定。不同的国家由于基本国情、历史传统、发展阶段等客观因素的不同,在国家机构的设置上也有所差异,但大体上世界各国的宪法都基本遵循了美国宪法的模式对国家机构进行了规定,一般都是按照国家机构所行使权力的性质对国家机构进行划分,然后再规定其相应的职权,在顺序上一般遵循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顺序。
国家机构设置的一个重要的基本原则就是应当确保国家有足够的权力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统治,然后也要考虑对国家机构的权力进行合理的限制,使之不至于肆意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授予国家机构足够的权力,这需要一定程度的民主作为基础;而限制国家的权力,则主要依靠法治,依靠国家机构之间的权力监督与制约。美国宪法之父麦迪逊曾在《联邦党人文集》中论述到国家机构之间权力制约的必要性:
防止把某些权力逐渐集中于同一部门的最可靠办法,就是给予各部门的主管人抵制其他部门侵犯的必要法定手段和个人的主动。在这方面,如同其他各方面一样,防御规定必须与攻击的危险相称。野心必须用野心来对抗。人的利益必然是与当地的法定权利相联系。用这种种方法来控制政府的弊病,可能是对人性的一种耻辱。但是政府本身若不是对人性的最大耻辱,又是什么呢?如果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如果是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对政府有任何外来的或内在的控制了。在组织一个人统治人的政府时,最大困难在于必须首先使政府能管理被统治者,然后再使政府管理自身。毫无疑问,依靠人民是对政府的主要控制;但是经验教导人们,必须有辅助性的预防措施。
在我国,按照国家机关的不同职能,可分为权力机关、国家元首、行政机关、军事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按照国家机关的不同等级,又可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
(一)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原则:
1. 党的领导原则。
宪法第1条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1)党的领导能够统揽全局、协调各方
宪法上的国家机构一经设立,就会按照权力性质和权力范围进行必要的分工,很多情况下部门的职权也都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这种权力上的分工一方面提高了效率和专业化的程度,另一方面,也造成了权力机构的独立性,甚至会形成部门利益,进而会损害公共利益,不可避免地滋生官僚主义、互相推诿、机构臃肿等弊病。这些问题在系统内部难以获得良好的解决,必须发挥党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才能在一定的程度上克服上述的问题。
(2)党的领导能够大幅度提高国家机构的效率,有力化解各种危机
中国是个有着十几亿人口的大国,可以说各种事故,灾难,甚至是危机伴随着国家的发展。“多难兴邦”这句话实际上蕴含了非常深厚的辩证法哲理。早在战国时代的《孟子》中就有“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国家能否健康持续地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是否能够经受住各种重大危机的考验。一个国家发展过程中没有遇到过重大危机,“一帆风顺”,那实际上处于一个非常危险的状态。一旦突然遇到重大危机,就会遭受巨大的损失,甚至会亡国。
中国能够成功控制住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就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在化解重大危机方面的作用。一个强大的政党,运用巨大的政治权威,迅速做出重大的政治决断,有效协调各方面的资源和能力,这对化解危机而言是必要的,但又是国家机构难以做到的。
(3)党的领导能够更加有效地监督国家机构
能够通过公民来监督政府,自然是公民行使监督权利和国家机构接受监督的应有之义,但实际上,限于种种原因,公民对国家机构的监督是薄弱的,必须依靠“权力对抗权力”。党对国家机构的监督是通过党的纪检、组织、宣传、政法等机关来实现的。
2. 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3. 权力法定原则。
第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4. 群众路线原则。
5. 精简、效率的原则。
第27条 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
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6. 监督制约原则。
第3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