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2024秋)

渤海大学 郑淑媛

目录

  • 1 绪论 伦理学的基本理论
    • 1.1 伦理与道德的区别与联系
    • 1.2 伦理学的研究对象
    • 1.3 伦理学的哲学基础——伦理学与哲学的关系
    • 1.4 伦理学的哲学基础——伦理学的基本问题
    • 1.5 伦理学的人性基础 ——   传统人性观
    • 1.6 伦理学的人性基础——马克思主义人性观
    • 1.7 伦理学的研究方法 ——规范伦理学的研究方法
    • 1.8 伦理学的研究方法——元伦理学的方法
  • 2 关于道德的基础知识
    • 2.1 道德及其矛盾特殊性
    • 2.2 道德的起源
    • 2.3 关于道德本质的各种观点
    • 2.4 道德的本质(一)社会意识形式
    • 2.5 道德的本质(二)特殊的规范调节体系 道德的本质(三)实践精神
    • 2.6 道德评价及其确立的根据
    • 2.7 道德评价根据
    • 2.8 道德评价的方式和方法
    • 2.9 道德评价的标准
  • 3 第三章 人类历史上的道德问题
    • 3.1 人是什么
    • 3.2 人是否有自由
    • 3.3 多数人与少数人的利益:利己主义
    • 3.4 数人与少数人的利益:利他主义
    • 3.5 多数人与少数人的利益:功利主义
    • 3.6 数人与少数人的利益:马克思主义的集体主义与中国古代人的看法
    • 3.7 数人与少数人的利益:康德和中国儒家的义务论
  • 4 重建社会主义体系
    • 4.1 集体主义原则定义及其理解
    • 4.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集体主义的理解
    • 4.3 人道主义内涵以及发展阶段
    • 4.4 人道主义的根据和内涵
    • 4.5 科学人道主义的根据及其要求
    • 4.6 功利和公正辩证统一原则(一)功利及其理解
    • 4.7 公正的含义及功利与公正的辩证统一
    • 4.8 社会主义伦理原则的序列性问题
    • 4.9 道德规范及特征
    • 4.10 道德规范的自律性
    • 4.11 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层次性及原因
    • 4.12 两性关系的本质及爱情的道德要求
    • 4.13 婚姻家庭的道德基础以及道德要求
    • 4.14 职业道德、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及其特点
    • 4.15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职业道德建设
    • 4.16 社会主义道德范畴-道德义务
    • 4.17 社会主义道德范畴-道德良心
  • 5 当代伦理问题研究
    • 5.1 应用伦理学
    • 5.2 生态伦理学的发展过程
    • 5.3 生态伦理学的定义和基本原则
    • 5.4 生态伦理学的基本规范以及热点问题
    • 5.5 生命伦理学的含义、研究领域及安乐死
    • 5.6 基因筛查、克隆的伦理问题
    • 5.7 网络伦理的研究对象、学科性质以及研究的问题
    • 5.8 网络伦理原则
    • 5.9 全球伦理含义
    • 5.10 全球伦理建设的可能性、内容和方法
  • 6 道德教育和道德修养
    • 6.1 道德教育的人性基础以及道德教育定义
    • 6.2 道德教育的过程、特征和方法
    • 6.3 道德修养
    • 6.4 道德境界
婚姻家庭的道德基础以及道德要求
  • 1 内容
  • 2 练习题


  

 

(一)社会主义婚姻家庭的道德基础

爱情和义务的统一是社会主义社会婚姻的道德基础。这是由社会主义社会的婚姻的本质、性质和职能决定的。
    1、社会主义社会婚姻家庭的社会本质
    首先,婚姻家庭范畴包含着经济基础方面的内涵。其次,婚姻家庭范畴包含着上层建筑方面的内涵。 从社会主义婚姻家庭的社会本质来看,社会主义婚姻家庭不是单纯的自然关系或者纯粹个人的事情,而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体现,因此,社会主义社会的道德基础应该是爱情与义务的统一。

 2、社会主义婚姻家庭的性质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婚姻关系。

从婚姻家庭与社会的关系来看,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利益与社会利益是一致的。从婚姻家庭内部来看,夫妻之间和每个家庭成员都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成员,他们的社会地位、经济地位等是平等的,彼此之间的关系是平等关系。
    3、社会主义婚姻家庭的职能也决定了社会主义婚姻家庭的道德基础是爱情和义务的统一。
    4、社会主义婚姻的本质、性质和职能已经提出了社会主义婚姻家庭的道德基础是爱情和义务的统一。爱情和义务是辩证的统一关系,不能单纯地强调某一个方面。
    首先,婚姻家庭是包括人们爱情生活在内的特定的共同体。婚姻的前提条件必然是成熟稳定的爱情,爱情也是维持婚姻家庭的重要因素。所以婚姻家庭要以爱情作为自己存在的基础因素之一。
    其次,义务也是不可缺少的基础因素。其表现是个人对婚姻家庭所负的道德责任。
    最后,爱情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二者互为补充和辅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