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内容
-
2 练习题

关于道德评价标准问题,目前在伦理学界主要有四种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道德评价标准是善恶标准;有人则认为,道德评价标准是阶级利益;有人认为,道德评价标准是历史标准;还有人认为,道德评价的标准是生产力标准。从以上关于道德评价标准的理论分歧可以看出,伦理学界至今尚未找到道德评价的普遍的、一般的标准。也就是说,道德评价标准问题仍然是伦理学界悬而未决的一个难题。
我们认为,道德的评价标准仍然是善恶标准。只不过善与恶在不同的阶级、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的生产力状况下,善、恶的内容需要随之变化。那么是不是说善与恶并没有普遍性呢?这个问题引出了西方的伦理相对主义。西方的一些人类学家、社会学家从不同种族、不同文化的伦理评价标准的差异的事实中,得出了文化相对主义或描述主义的结论。他们认为,不存在绝对的伦理标准,,而且认为不同文化、不同道德标准之间是不可通约的。我们认为,我们要在相对性中寻求共同的一致的东西,以作为我们具有相对性的普遍性的标准。在伦理学上,一般说来,善就是在人和人的关系中表现出来的对他人、对社会的有价值的行为;恶就是在人和人的关系中表现出来的对他人、对社会有害的、产生负价值的行为。但是善恶的内容随着社会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1、善恶的阶级标准 在阶级社会里,对每一个人来说,判断行为善恶与否,主要是以其所属的阶级利益为标准的。凡符合本阶级利益的行为就是善,凡是违背本阶级利益的行为就是恶。
善恶的阶级标准在根本上表现为利益标准,但是,利益标准在道德领域又具体化为一定道德规范标准。否则可能是政治的、经济的或法律的评价,而不是道德的评价。所以,善恶的阶级标准包括:所谓善,就是指一个人或一个群体的行为活动,符合一定社会的阶级的道德原则、规范的要求;所谓恶就是指一个人或一个群体的行为活动,违背一定社会的阶级的道德原则和规范的要求。
善恶标准的这种阶级性使得道德评价标准呈现多样化。一般说来,有多少阶级有多少善恶标准。这种相对性是否意味着道德评价标准的非普遍性呢?这需要道德评价的历史标准来解决这个问题。
2、善恶的历史标准
一般来说,历史标准侧重于对社会进步与否的事实判断。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历史标准与道德评价是能够达到一致的。道德上得到肯定和褒扬的,也是在历史上起到进步作用的行为;道德上得到否定和贬斥的,则是在对历史的发展起到消极、阻碍作用的行为。
当历史标准与道德评价标准相一致时,在评价人们行为善恶时要把行为放到整个社会历史发展的总链条中去进行考察,凡是最终有利于社会进步、大多数人幸福及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的行为就是善的,反之则是恶的。由于善恶的历史标准这种性质,使得任何道德评价的善恶标准,都必须在历史标准面前受到检验,检验自己在人类生活中和历史发展中是否具有客观性。
但是,道德评价标准和历史评价标准也往往会出现对立和冲突。历史标准主要判断社会进步与否的事实的问题,而道德标准主要判断道德行为和结果善与恶的问题。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下,历史评价标准和道德评价标准不相一致,以至于出现“二律背反”的现象,必须进行辩证的分析。
首先,我们认为,正确认识历史评价标准与道德评价标准的所谓“二律背反”问题,必须要承认社会历史进步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社会历史的发展具有不平衡性,历史评价标准与道德评价标准出现的所谓“二律背反”也是特定的历史条件的产物。从长远来看,历史的发展最终应该会消除历史评价标准与道德评价标准的所谓“二律背反”。 其次,我们认为,正确认识历史评价标准与道德评价标准的所谓“二律背反”问题,必须承认历史进步是一个总体性的概念,历史评价标准除了物质文明、生产力发展的因素以外,不应忽视人的主体性作用,即包括人的精神因素、道德因素、文化因素等。历史和实践都表明,某一个具体的事实都具有相对性。例如:奴隶制本身是一种“恶”,但从奴隶制是替代氏族制度而产生的历史过程来看,这不仅在历史上是进步的,在道德上也相应地是进步的。因为,“甚至对奴隶来说,这也是一种进步;成为大批奴隶来源的战俘一切都被杀掉,在更早的社会甚至被吃掉,现在至少能保全生命了”。这一科学的判断,为我们力求历史和道德标准上的统一,克服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提供了方法论的指导。也就是说,当历史评价标准与道德评价标准出现的所谓“二律背反”时,我们认为二者在目标上是一致的,它们最终在实践中得到统一。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确立善恶的历史标准:对社会发展究竟是起促进作用还是起阻碍作用,是判断善恶的客观标准。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起到促进的行为.都是善的,在道德评价中,都应该得到褒扬和赞赏,反之,就是恶的,都应该得到鞭挞和批判。在当代中国,只有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行为,才是真正善的、道德的。
3、善恶标准与生产力标准的关系
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一切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凡是推动生产力向前发展的行为是善的,反之则是恶的。
但是,不能把生产力标准简单地等同于某一短暂时期的经济效益标准、物质财富标准或金钱数量标准。我们在说道德评价的生产力标准时,是把这一标准看作一个有深刻内涵的综合标准。从生产力中人的因素来看,行为善恶与否,必须看其是否有利于调动人的积极性,有利于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从生产力中的生产工具的因素来看,行为善恶与否是否有利于改革生产工具。从生产力中的劳动对象来看,行为善恶与否看起是否有利于有效地使劳动对象向社会提供尽可能多的劳动产品,并是否有利于合理地使用和保护劳动对象。
在道德评价时强调生产力标准,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不能将生产力标准等同于道德评价标准。道德评价标准不仅包括生产力标准,还包括其他标准。第二,不能取消善恶标准。一方面,生产力标准一般并不直接用于判断行为的善恶,而是通过受生产力标准检验的具体善恶标准来达到这一目的。另一方面,使用生产力标准时并不排斥其他的道德评价标准。在我国目前情况下,凡是符合社会主义集体原则和“五爱”的社会公德的行为就是善的,而一切利己主义、个人主义、自私自利、损公肥私的行为是恶的。
总之,道德评价的善恶标准,具有阶级性、历史性、民族性的特征,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相对性和绝对性、具体性和历史性的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