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实践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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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实践评价标准
摘要:课程实践评价标准
课程实践评价准备
课程实践4评价标准如下:
只使用书本电路结构进行优化的,下限60分,上限90分。
使用超出书本电路优化但优化结果不明显的,下限60分,上限90分。
使用超出书本电路优化并取得比较明显的优化结果,下限80分,上限100分。
优化指标不限于延迟,面积,功耗等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