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关系行为体与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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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行为体与结构
所谓国际关系行为体,是指在国际舞台上参与行动、发挥影响的基本单位。自现代国际体系形成以来,主权国家是国际社会中最主要的行为体。随着国际事务的复杂化以及全球化的影响,越来越多的非国家行为体也成了国际关系的重要参与者。
主权国家——
“主权国家”这一概念始自近代欧洲,而后逐渐扩散至全球。在这之前,国际关系的基本单位主要是帝国、城邦、部落、封建领地等。历史地看,现代主权国家是客观现实(如当时欧洲多元力量中心的政治格局)和主观认知(如自我身份界定和民族认同)共生的产物。正如历史学家查尔斯·蒂利指出的那样,作为单位,由于其在社会动员、资本集中、行为决策效率等竞争环节拥有传统帝国与城市国家无可比拟的优势,因此在竞争激烈的国际体系当中,主权国家这种政治组织形式得以被广泛接受。
现代国际关系中的主权国家拥有四个缺一不可的要素:
①拥有一定的领土,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国家边界;
②在固定领土上生活的永久居民;
③在领土范围内享有排他性管辖权的政府;
④在国际社会中使其被广泛外交承认的独立、平等人格。主权国家构成了当今国际关系中最主要的行为体,它们是参与国际事务,塑造国际秩序的核心力量,也是国际责任和义务的主要承担者。根据联合国官方统计,目前成为联合国会员的主权国家有193个,梵蒂冈和巴勒斯坦作为联合国的观察员国,享有准主权国家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