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实践教学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是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国家教育部规定的高等学校思想理论教育课程中的骨干和核心课程。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一再强调要把实践教学纳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学生既可通过参加教师统一组织的实践教学,也可通过提交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相关的实践成果。根据以上文件精神,为保障本学期实践教学顺利开展制订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课内实践是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开展课内实践活动能够促进大学生拓宽视野,更加深刻地认识国情,加深对课程相关历史问题的理解,提高运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通过开展在参观实践,让学生接触和了解身边的近现代历史,回顾先辈曾经走过的路和付出巨大牺牲,深切感受宝贵的精神力量,加深他们对于近现代中国社会发展和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进程及其内在的规律性的认识与理解,深刻领会历史和人民选择了马克思主义,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选择了改革开放的必然性。
二、实践主题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实践对象
所有《纲要》课教学班
四、实践学时
学时数:3学时
五、实践地点
可以从以下列表中任选一项:
线下参观活动地点:闽东之光·红色文化教育中心(本校园内)
网上展馆参观活动:
3.马尾船政博物馆
5.苏维埃纪念馆
6.福音医院
7.松荫堂
8.邓子恢纪念馆
10.中央红色交通线纪念馆
12.伯公凹
13.才溪调查纪念馆
15.辛耕别墅
16.古田会议旧址
17.新泉整训纪念馆
18.吴石将军纪念馆
19.走进闽东中华畲族宫 ▪ 感受民族传统文化魅力 ——云端畲族文化探秘之旅
六、实践形式与组织
结合《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堂理论教学进程,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节假日进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线下或网上展馆参观实践活动,具体由任课老师组织安排。
学习要求:
每位学生利用课余和周末时间线下或网上参观,通过文献搜集和观察等方法,开展调查学习研究。最后撰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调查考察报告或观看心得,放入学习通本课程分组讨论中(作为实践作业,任课老师要发布,学生才有地方提交)。
考核要求:
提交实践作业(观后感或体会或调研报告),要求800字以上,任课教师批阅,记入实践成绩。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参观实践的表现和态度、能力和水平、组织纪律、任务完成情况等几个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实践教学安排3学时。占期末总评成绩10%。
七、实践要求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为不及格:
1、无故不参加社会实践者。
2、未按规定时间上交实践讨论稿者。
3、社会实践期间严重违反纪律要求,造成严重安全责任事故或恶劣影响者。
4、实践成果稿严重抄袭或非本人完成者,内容有明显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