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及其测试
一、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
一般而言,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包括:
(一)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制度
(1)单位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出纳员的职责:
出纳员应担负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其他货币资金的核算及各种有价证券的保管等职责,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2)授权批准制度;
(3)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格禁止收款不入账的违法行为。
(4)付款程序:申请→审批→复核→支付
(5)重要货币资金支付,集体决策和审批;
(6)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二)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制度
1.库存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
2.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一律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3.明确收款、付款、记录等各环节出纳人员与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
4.未经银行批准,严禁坐支现金。
5.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
6.票据签发制度。
7.及时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一次),编制每一银行账户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8.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
(三)票据及有关印章的保管制度
1.单位应加强货币资金票据(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盗用。
2.单位应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管理,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四)监督检查制度
1.检查是否存在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2.检查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3.检查是否存在办理付款业务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现象;
4.检查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等手续是否健全,票据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控制测试
1.询问观察职责分工情况
2.抽取并检查收款凭证
将收款凭证与销售发票等相关的原始凭证核对;
将收款凭证与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收入金额、日期核对;
将收款凭证与银行存款簿、银行对账单核对;
将收款凭证与应收账款等相关明细账的有关记录核对。
3.抽取并检查付款凭证
检查付款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符合规定;
将付款凭证与购货发票、报销单据等相关的原始凭证核对;
将付款凭证与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支出金额、日期核对;
将付款凭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
将付款凭证与应付账款等相关明细账的有关记录核对。
4.抽取一定期间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与总账核对。
5.抽取一定期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查验其是否按月编制并经复核。
6.评价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