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构成要素
证券市场参与者
1、证券发行人
证券发行人是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债券、股票等证券的政府及其机构、金融机构、公司和企业。证券发行人是证券发行的主体。证券发行是把证券向投资者销售的行为。证券发行可以由发行人直接办理,这种证券发行称之为自办发行或直接发行。证券发行一般由证券发行人委托证券公司进行,又称承销或间接发行。承销方式有包销和代销两种。
2、证券投资者
证券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资金供给者,也是金融工具的购买者。证券投资者可分为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两大类。
3、证券市场中介机构
证券市场中介机构是指为证券的发行与交易提供服务的各类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通常把两者合称为证券中介机构。
4、自律性组织
自律性组织包括证券交易所、证券行业协会及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1)证券交易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交易所是提供证券集中竞价交易场所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其主要职责有:提供交易场所与设施;制定交易规则;监管在该交易所上市的证券以及会员交易行为的合规性、合法性,确保中场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2)证券业协会
证券业协会是证券行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证券业协会的权力机构为由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加入证券业协会。
(3)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按照《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实行行业自律管理。
5、证券监管机构
在中国,证券监管机构是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它是国务院直属的证券管理监督机构,依法对证券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