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轮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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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单的基本定义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71条
1.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成立的证明
(1)对于承托双方而言,提单应视为合同证明
(2)对于善意第三人而言,提单应视为运输合同
2.提单是货物由承运人接收或装船的收据
(1)提单作为货物收据的意义
(2)提单作为货物收据应记载的内容
(3)提单作为货物收据的记载效力
3.提单是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凭证
Document of title —— 权利凭证
什么“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