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远洋运输业务》补充资料
    • 1.1 在线教学设计方案
    • 1.2 教学大纲
    • 1.3 概述(1)
    • 1.4 概述(2)
  • 2 国际航运代理概论
    • 2.1 航运代理基本概念
    • 2.2 船舶代理人分类
    • 2.3 船舶代理关系的建立
    • 2.4 船舶进出港手续
    • 2.5 船舶管理与现场业务
  • 3 航次租船
    • 3.1 航次租船概述
    • 3.2 受载期和解约日
    • 3.3 装卸日的规定
    • 3.4 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
    • 3.5 滞期、速遣费和滞留损失
  • 4 定期租船与船舶买卖
    • 4.1 新建船舶的交付时间
    • 4.2 二手船的交付状况
    • 4.3 船舶买卖经纪人的责任与佣金
    • 4.4 定期租船与船舶买卖
    • 4.5 定期租船合同中的货损货差问题
  • 5 班轮运输业务
    • 5.1 班轮货物运输概述
    • 5.2 班轮出口货运代理业务
    • 5.3 班轮进口货运代理业务
    • 5.4 危险货物运输特别事项
    • 5.5 班轮提单
  • 6 多式联运
    • 6.1 多式联运
    • 6.2 集装箱提箱
    • 6.3 集装箱装箱
    • 6.4 签发集装箱提单
    • 6.5 集装箱运输是完美的吗
  • 7 货运事故及处理
    • 7.1 货运事故及责任划分
    • 7.2 索赔及处理
    • 7.3 货运事故案例分析
船舶代理人分类

船舶代理人的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第八条规定船舶代理公司在交通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受船公司委托,可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代理业务:(考虑分类方法?)

1.联系安排船舶进出港口、靠泊和装卸;

2.办理船舶、货物、集装箱的报关;

3.办理货物、集装箱的托运、转运和多式联运;

4.受船东或船长的委托代签提单、运输合同,代签  

5.船舶速遣、滞期协议;

6.办理国际水上旅客运输; 

7.组织货载,为货主洽订舱位; 

8.联系水上救助,洽办海商海事处理; 

9.代收代付款项,代办结算; 

10.办理其他的船舶代理、服务事项。

定期船代理人和不定期船代理人: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是随着航海贸易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国际海运船舶的营运方式要适应国际贸易对海上运输的要求。基于不同贸易合同下的货物运输需求、船舶运输能力的合理利用、良好营运经济效益的激励等原因,目前国际海运船舶投入营运的方式分为两大类,即定期船运输(班轮运输)和不定期船运输(租船运输)。国际船舶代理人的分类:班轮代理人和不定期船代理人。

班轮运输中:

总代理人、接受订舱的代理人、签发提单的代理人等。

不定期船运输中:

船舶经营人的代理人、租家提名的代理人、保护船东利益的代理人、管理船务的代理人、(总代理人、再代理人)等。

Charterer’s nominated agent   &  Supervisory agent:

1.根据租船合同的规定,租家有权向船东提名船舶在港口的船舶代理人;船东必须委托由租家所指定的代理人作为其船舶在港的代理人,并支付代理费及港口的各种费用。租家提名代理人是船东的代理人。

2.在租家提名代理人的情况下,船东为保护自己的利益,会另外委托一个代理人来监督租家提名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该代理人称为监护代理人。

Husbandry agent:

当船舶经营人为船舶指派了在港口的代理人后,船东为了办理那些与装卸货等运输经营无关、而仅仅与船舶管理有关的业务,如修船、更换船员等事项时,如果船舶经营人的代理人没有得到船舶经营人的委托,则就不会为船东代办有关船务管理业务,此时,船东就会委托一个船务管理代理人来代为办理有关业务。

思考讨论题:

1.如何区别船舶代理人与货运代理人?

(提示:中国外轮代理公司从事船舶代理业务,也从事货运代理业务,是船舶代理人还是货运代理人。)

2.船舶代理人的分类有什么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