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居住民俗的含义
民居,是人类因地制宜为自己及其所属建造的栖身之所。居住民俗即人们在居住方面的风俗习惯,包括选址、布局、材料、建造、入住、住房的分配等的惯制或礼仪。影响居住民俗的主要因素有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自然因素,包括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气候条件、材料资源等;社会因素,包括社会意识、民族差异、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等。比如中国建筑民俗讲究风水。风水,又称堪舆,是相宅、相墓之术。人类对居住环境的选择,最初是为生存的需要,带有很强的实用性原则,多少包含一些感性经验的积极成分。但是后来,受“天人感应”、“阴阳五行”等说的影响,人们把天体运行、宅地方位与人事相对应,认为地理环境、山川形势与人的吉凶祸福乃至子孙的前途命运相关联,使风水理论带上了很强的神秘色彩。在中国古代风水名著《阳宅十书﹒宅外形第一》中提到理想的住宅环境为 “凡宅左有流水,谓之青龙;右有长道,谓之白虎;前有污池,谓之朱雀;后有丘陵,谓之玄武,为最贵地。”古人认为“山环水抱”、“四兽齐全”的地形才能建立人与自然的协调关系,获取大自然的恩宠与庇护,确保人的身心健康和事业兴旺,为人们向往的最佳居住环境模式。直到今天,这种习俗在民间还有不小的影响。
在原始社会初期,人们从山洞与巢穴受到启发,开始了最初的居住文化创造。在我国,根据南北方气候、生产生活方式和建筑材料的不同,形成了以四合院为代表的庭院式建筑、以窑洞为代表的地穴式建筑、以蒙古包为代表的帐篷式建筑和以傣族竹楼为代表的干栏式建筑四大传统民居类型,这些民间建筑,造型独特,建造技艺精湛,别具民俗风情,具有很高的旅游价值。
(二)民居的主要类型
1.庭院式民居—四合院

四合院是中国最典型的民居建筑,它不仅在汉族地区分布广泛,就连一些少数民族(如纳西族、白族等)地区也部分流行。四合院的“四”是指东西南北四面,“合”是合在一起, 形成一个口字形的庭院居住空间。四合院是北方农业地区民居的主要形式,其中尤以北京四合院最为典型。其基本形式是由几幢单体建筑,分别置于东西南北四面,建筑之间用廊子联接组成一个方形院落。四合院的外观特征是,对称式布局,平和中正;封闭式外观,独立内向、幽静安全。四合院的主要建筑称正房,坐北朝南,两边东西间的房屋称厢房;南面是一排廊子,中间开一道门, 称二门或称“垂花门”;二门内部为四合院的内院,二门外是东西狭长的前院,也称外院;前院南面是一排称作倒座的房屋,为待客的客房和男仆用房;四合院的大门就设在东南角上,进门之后可见有装饰讲究、雕刻精美的影壁;在正房的北面有的还有一排后罩房。四合院是中国最典型的民居建筑,因为它比较充分地体现了中国的传统观念。四合院的第一个特点是四合院的门窗都朝院内方向开,背面多不开窗。内院四周房屋以廊相连,形成一个四面封闭的内向的住宅空间,避开了外部的喧哗,创造了一个宁静的环境,所以它是封闭观念的符号。它的第二个特点是房屋布局与家庭成员的住房安排有严格的规定,一般是正房高于侧房,家长住正房,子女住侧房或耳房,所以它是家长制的符号。它的第三个特点是四合院的堂屋内置“天地君亲师”之神位,是家庭家族婚丧嫁娶、教育、文化、政治等活动场所,融会民族文化精神于家庭生活之中,体现了中国人的伦理观,所以四合院是中国人伦理的符号。它的第四个特点是,四方房屋之下皆有回廊,檐下回廊、天井成为各房成员交流亲缘感情的场所,所以四合院又可以成为融汇亲缘感情,增强家族家庭的内聚倾向的符号。
2.洞穴式民居—窑洞
窑洞式住宅流行于我国河南、山西、陕西、甘肃地区。此类建筑利用高原黄土地带土质坚实的特点而建,既省工,又省料。窑洞式建筑主要可分为两种,一种为靠崖窑,在天然土山崖上横向往里挖洞,洞呈长方形。顶上做成圆拱形,进口安上门窗就成了一间住房。另一种为地坑式或天井式,即在平地上向地下挖一深井,呈方形或长方形,再在方井的四壁往里挖洞作住房。从地面经阶梯到井内,井底院子也种植树木花卉,形成一座环境优美的地下四合院。窑洞建筑最大的特点就是冬暖夏凉,传统的窑洞空间从外观上看是圆拱形,虽然很普通,但是在单调的黄土为背景的情况下,圆弧形更显得轻巧而活泼,这种源自自然的形式,不仅体现了传统思想里天圆地方的理念,同时更重要的是门洞处高高的圆拱加上高窗,在冬天的时候可以使阳光进一步深入到窑洞的内侧,从而可以充分的利用太阳辐射,而内部空间也因为是拱形的,加大了内部的竖向空间,使人们感觉开敞舒适。窑洞冬暖夏凉,住着舒适,节能,同时传统的空间又渗透着与自然的和谐,朴素的外观在建筑美学上也是别具匠心。
窑洞具有隔热与保温效能好,洞内冬暖夏凉,节能效益良好,防火防噪音等优点。但也有通风不好,比较潮湿等缺点,往往洞外春暖花开,洞内还需烧土炕驱寒湿。今天,这些不足可用现代取暖设备来弥补解决。此外,新疆石河子军垦地窝子、东北地区的地窨子也属于洞穴式民间建筑类型。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类民居越来越少了。
3.帐篷式民居—蒙古包
帐篷是我国许多民族的一种古老的居住形式,其特点是容易拆迁。帐篷的形状不一。我国东北地区的赫哲、鄂伦春、鄂温克等民族的帐篷呈圆锥形,被称为“撮罗子”(歇人柱),顶部留通风出烟口,朝日出的方向开门。蒙古族、哈萨克族住在圆形帐篷里,其中蒙古包较为典型。蒙古包平面为圆形,里面用木条编成框架,外面包以羊毛毡,直径4米至6米,高约2米;顶部留有圆形的天窗,以便采光和通风;南面开门,有木门或毛毡门帘。毡房内迎面摆有佛龛,龛下置柜,柜上放着被褥、茶具等物品,四周挂壁毯,色彩艳丽。蒙古包便于搬运,是牧人理想的住宅。蒙古包也可以建成固定住房。
4.干栏式民居—傣族竹楼
干栏型建筑就是在由柱、桩构成的架空基座上构筑的高出地面的住居形式,分为上、下两层,上层住人,下层存放农具、杂物和养畜,流行于我国南方少数民族地区,如傣族的竹楼、海南黎族的船型屋、云南景颇族的干栏、广西侗族的麻栏等。干栏式建筑可防潮、散热通风及避虫兽侵袭和洪水冲击。这类建筑的结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纯木结构,以西双版纳傣族的竹楼最为典型。竹楼一般建在平地或平缓的山坡上,其平面呈正方形,分上下两层,底层架空,多不用墙壁,供饲养牲畜和堆放杂物;楼上有堂屋和卧室,堂屋设火塘,供家人烧火做饭;外有开敞的前廊和晒台,增加活动空间。室内多为竹制家什,朴素淡雅。屋顶呈“人”字形,上面覆盖茅草编成的“草排”或片瓦。另一种为土木结构,多建于山区,依靠自然山势,把山坡削成一块 “厂”形土台,土台以下用木柱支撑,铺上楼板,作为房屋的前厅,下面圈养牲畜。屋顶呈“人”字形,屋墙用木板装修或用土块砌筑。如贵州的布依族就多住此。
(三)民居的文化内涵
以民居为主的民间建筑,反映了世俗文化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地方性和民族性。
民间建筑不同于官式建筑强求统一的形式,而是突出地表现出地方、民族特点。同一地区不同民族的建筑有不同表现, 而同一民族在不同地区的建筑也面貌相异。民间建筑文化呈现出多样性,这种多样性为其作为一种旅游资源的开发提供了广阔天地。比如同样是四合院,在我国的南北方,四合院的院落、房屋结构却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北方,因为天气干冷,冬季时间较长,为了房屋采光好,增加房屋的温度,所以北方的四合院采取的是分散式院落,屋顶的坡度较缓,出檐较短;而在南方,由于天气湿热,日照时间长,所以房屋的建造往往有避光的要求,而采取聚合式院落布局,一般屋顶的坡度很陡,出檐较长。北京的四合院、山西的乔家大院、云南的“一颗印”民居,正体现了民居的地方性特色。
2.实用性和经济性。
受经济状况、文化水平和技术条件的制约,民间建筑不可能像宫殿建筑那样追求奢华,也不可能像文人建筑那样追求典雅,而是以其最经济的方法满足生活习俗的基本需要,建筑精神因素和艺术性表现完全渗透、融合于实用经济条件之中,体现出简朴、自然、亲切的形态和气氛。比如洞穴式的民居就是如此。
3.伦理性和神秘性。
伦理性:民间建筑的布局和分配体现了社会伦理观念。 庭院式民居就表达了宗族组织及家族成员的尊卑次序。一般来讲,南向为上,北向为下,因此南面的房屋为正房,东、西面的房屋为下房。东为上,西为下,所以东厢房的屋脊总是高于西厢房,东厢房的入口也略大于西厢房。正院为上,侧院和后院为下。所以家长住正房东屋,子女住侧房或耳房。房屋的布局和分配体现了居住者在家族中的地位和身份,在民间语言中还有遗迹。比如,称家长为房东,过去称家长的嫡妻为正房、正室,而庶妻为偏房、侧室,满族人则称为侧福晋。
但是,民间建筑又有神秘性的一面,受礼纲伦教和建筑风水思想的影响,民间建筑在选址、布局、营造、使用等环节有不胜其数的规则和禁忌。在选址时,要“觅龙、观砂、察水、点穴”,以做到阴阳相济、藏风聚气;在布局时,讲究形势并重、 静动互释、礼乐秩序,以体现某种特有的精神;在营建时,有各种礼仪,表达了厌胜辟邪的心态;在使用上,尊卑有分,上下有等, 反映出牢固的宗法观念。民居的装修和建筑构件也体现了阴阳五行的相生相克观念。例如,鸱是中国民间建筑中常见的一种脊饰,早在汉代就出现了。据记载:“汉柏梁殿灾后,越巫言海中有鱼虬,尾似鸱,激浪即降雨,遂作其像于屋上,以厌火祥。”人们之所以选择鸱来装饰屋顶,其出发点是中国传统的五行相生相克的思想,希望用鸱的水性来克火,以免发生火灾。民间建筑中神秘的东西,比如风水说, 既有迷信的色彩,又有合理的成分,如能加以适当开发利用,就会转化为有独特魅力的旅游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