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死亡学说
一、目的要求
1. 了解死亡的过程;死亡的机制。
2. 熟悉与死亡有关的法律法规;超生反应与假死。
3.掌握死亡学说及死亡的概念;死亡的确定:脑死亡的概念与诊断标准;掌握死因、死因分析,死亡性质与法医学死亡分类。
二、主要内容
1.死亡学说及死亡的概念。
2.死亡的确定:心脏死、肺脏死、脑死亡。
3.脑死亡的概念,诊断标准,与之有关的法律法规。
4.死亡过程,死亡机制。
5.超生反应与假死的概念,安乐死,器官移植。
6.死因、死因分析,死亡性质与法医学死亡的分类。
三、教学方法
大课讲授、幻灯及结合案例讲解。
四、重点、难点
脑死亡的概念,诊断标准,与之有关的法律法规。
尸体现象
一、目的要求
1. 了解法医学尸体检验的目的、要求、方法。
2. 熟悉推断死亡时间的方法。
3.掌握尸体现象及法医学意义。
二、主要内容
1.尸体的死后变化:尸体现象、尸体化学、尸体毁坏。
2.早期尸体现象的概念及法医学意义。
1)尸冷
2)尸斑:尸斑与皮下出血的区别
3)尸僵
4)尸体痉挛
5)尸体局部干燥
6)尸体组织自溶
7)角膜混浊
8)肌肉弛缓
3.晚期尸体现象及法医学意义。
1)毁坏型晚期尸体现象:腐败、白骨化尸体、霉尸。
2)保存型晚期尸体现象:干尸、尸腊、泥碳鞣尸及其他。
4.尸体化学检验的对象、检验内容及法医学意义。
5.尸体毁坏现象。
6.熟悉推断死亡时间的方法。
7.法医学尸体检查。
1)尸表检验的目的、要求
2)尸体解剖的目的、要求、方法、步骤,与之有关的法律法规
3)特殊尸体检查:无名尸体检查,碎尸检查,尸体发掘,死胎及新生儿检查
4)尸体检查时物证检材的提取
5)法医学尸体检验报告书
6)法医学尸体检查时的劳动保护
7)尸体解剖规则
三、教学方法
大课讲授,放映幻灯、录相、尸体解剖示教。
四、重点、难点
早期尸体现象的概念及法医学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