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文本
-
2 课件
-
3 微课
居民个人境外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中国公民王强在英国投资一房产,对外出租给承租人开中国餐馆,每年取得租金10万英镑,问王强取得的境外所得是否需要向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需要,如何缴纳?
为了解答这个问题,我们先了解居民个人境外所得征税规定,①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综合所得应当合并计算应纳税额;②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经营所得应当合并计算应纳税额;③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不与境内所得合并,应当分别单独计算应纳税额。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能已经依照境外的法律在境外缴纳过个人所得税了,在计算居民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时能否将在境外已纳的税款全额抵扣呢,现在我们学习第二部分境外所得抵免限额的计算,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中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当境外实纳的税额<抵免限额时,实纳的税额可从应纳税额中如实扣除,当境外实纳的税额>抵免限额时,按抵免限额从应纳税额中扣除,超过部分不得在本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但可以在以后5年补扣,
需要注意的是计算抵免限额时需采用分国分项的方法,所谓的分项是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分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和其他分类所得分别计算抵免限额。
对来源于一国(地区)综合所得的抵免限额=
中国境内和境外综合所得依照规定计算的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来源于该国(地区)的综合所得收入额÷中国境内和境外综合所得收入额合计
来源于一国(地区)经营所得的抵免限额=
中国境内和境外经营所得依照规定计算的经营所得应纳税额×来源于该国(地区)的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和境外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合计
对来源于一国(地区)其他分类所得的抵免限额=该国(地区)的其他分类所得依照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下面我们结合具体案例加深对该知识点的理解
案例1张某2022年从A国取得偶然所得20万元,已在当地纳税2万元;从B国取得一个月商铺租金收入4万元,已在当地纳税1万元。(假设不考虑其他税费因素),张某针对境外所得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A国取得的是偶然所得:
抵免限额是依据中国税法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20×20%=4(万元)
在境外实纳税额:2万元
2万<4万,最终抵免税额=2万
在我国需补的税额:4-2=2(万元)
B国取得财产租赁所得:
抵免限额是依据中国税法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4×(1-20%)×20%=0.64(万元)
实纳税额:1万元
1万>0.64万元
最终抵免税额=0.64万元
当期应纳税额=0.64-0.64=0元
B国实纳税额超过抵免税额的0.36万元可结转以后5个纳税年度抵免。
案例二,某个体工商户2022年境内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10万,在B国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3万,境内所得已纳税额为8500元,境外所得已纳税额为1500元,(假设不考虑其他税费因素),该个体工商户针对经营所得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境内外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100 000+30 000=130000元,通过查税率表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据10500元
抵免限额=【130000×20%-10500】×30000÷(100000+30000)
=15500×30000÷(100000+30000)=3576.92(元)
实纳税额:1500元
1500元<3576.92元
抵免金额=1500元
境外所得当期应补税额=境内外经营所得应纳税额15500-境外所得抵免的税额1500-境内所得已纳的税额8500=5500元
现在同学们应该知道导入中的中国公民王强是否需要向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及如何缴纳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