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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准备
一、.基本概念
1、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取得的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2、应税所得额也称为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是计算应纳所得税额的依据。
3、应纳所得税额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税收优惠规定的减免和抵免税额后的余额。
4、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1)征税范围广
(2)税负公平
(3)税基约束力强
(4)纳税人与负税人一致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和征税对象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居民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实际管理机构、总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按照中国税法规定不符合居民企业标准的企业,即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二、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企业在中国境内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生产经营所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得
其他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所得、租赁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固定资产盘盈、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对所得来源地的确认:
(1)销售货物所得:交易活动的发生地
(2)提供劳务所得:劳务发生地
(3)不动产转产所得:不动产所在地
(4)动产转让所得:转让动产的企业或机构、场所所在地
(5)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被投资企业所在地
(6)股息、红利所得为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7)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机构、场所所在地或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