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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2-间接法
方法2:间接法
境内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境外所得 +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纳税调整数的存在是因为按照财务会计方法计算的利润总额与按照税收法规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对同一企业在同一期间会产生差异,但企业交纳所得税时应遵守税法的规定,所以需要在利润总额的基础进行调整,把利润总额调整成应纳税所得额.
一、 利润总额的计算
利润总额是指按会计准则计算的会计利润总额,数据可直接取自利润表。
利润总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资产处置收益+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附加。
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
资产(信用)减值损失: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时所形成的或有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指企业因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对外投资所得的收入或者损失
资产处置收益:企业发生的出售非流动资产的损益
其他收益:核算与企业日常生活相关的政府补助
营业外收入:企业发生的与日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包括捐赠利得、罚没收入、现金长款、 违约金、赔偿收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 产毁损、报废的利得等。
营业外支出:企业发生的与日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种支出。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 产毁损、报废的损失等、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固定资产盘亏损失、赔偿金、违约金、罚款、滞纳金等
例:某企业为居民纳税人,2016年全年经营如下:
1、取得销售收入4000万元
2、发生产品销售成本2600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770万元(其中广告费650万元),管理费用48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25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
4、销售税金160万元(含增值税120万元)
5、营业外收入8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3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6万元)
6、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2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31万,职工教育经费7万元
计算:该企业2016年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4000-2600-770-480-60-40-50+80 =80万元
二、计算境外所得额调整
境外所得额是指纳税人发生的分国(地区)取得的境外税后所得已经计入利润总额的金额。
对这部分所得在应纳所得税额中单独计算是否需要补缴税款,因此在计算应税所得额时先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