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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
A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在自用的时候不交消费税,比如用自产的香水用于连续生产高档护肤品,香水不交消费税,在高档护肤品销售的时候交消费税。
B将自产消费品用于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缴纳消费税。比如用香水生产护发品,在使用香水时就要交税,销售护发品的时候因为护发品不是应交消费税的消费品,不需要交消费税。
1. 从价定率征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消费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一般规定: 应税消费品销售额,即纳税人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无销售,则应按同类消费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作为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的、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但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果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或无销售价格的,不得加权平均计算)
例:甲公司为一化妆品公司,本月将一批高档护扶品用于样品使用,该化妆品如果对外销售不含税的价格为10万元,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5%,该化妆品公司针对此笔业务应交多少消费税是多少?
应交的消费税=100000*15%=15000元
组成计税价格: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组成的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例:某企业将新研制的成套化妆品作为年终奖励发给本厂职工,未前尚无销售价格,其生产成本为15000元,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该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为5%,化妆品适用消费税税率为15%,则该企业应纳消费税税额是多少元。
(1)组成的计税价格=15000×(1+5%)/(1-15%)=18529.41元
(2)应纳的消费税=18529.41×15%=2779.41元
2. 从量定额征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消费税额=应税消费品移送使用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某油厂2016年5月将自己生产汽油4400升用于管理部门使用,该汽油对外销售每升不含税售价为7元,汽油的消费税税率为每升1.52元,问该油厂2016年5月针对该笔业务应交的消费税是多少?
应交的消费税=4400 ×1.52=6688元
3. 复合计税方法征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消费税额=应税消费品移送使用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的计税价格=(成本+利润+从量税)÷(1-消费税税率)
例:某酒厂7月份将生产的白酒10吨用于对外捐赠,该白酒如果对外销售售价为48万元(含税),该企业针对该笔业务应纳的消费税是多少?(白酒的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每斤0.5元)
(1)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480000/(1+13%) =424778.76元
(2)从价税=424778.76 ×20%=84955.75元
(3)从量税=10 ×2000 ×0.5=10000元
(4)应纳消费税=84955.75+10000=94955.75元
例:某酒厂2018年12月份生产一种新的粮食白酒,广告样品使用0.2吨,已知该种白酒无同类产品出厂价,生产成本每吨35000元,成本利润率为10%,粮食白酒定额税率为每斤0.5元,比例税率为20%,该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是多少?
(1)从量税=0.2 ×2000 ×0.5=200元
(2)组成的计税价格=[0.2 × 35000×(1+10%)+200]/(1-20%)=9875元
(3)从价税=9875 ×20%=1975元
(4)本月应纳的消费税=1975+200=217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