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第一讲涉税登记1
    • 1.1 税收的概念、特征、分类
    • 1.2 税制的构成要素
  • 2 第二讲涉税登记2
    • 2.1 涉税事务登记
  • 3 第三讲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
    • 3.1 发票概念、种类、基本内容
    • 3.2 发票的领购
    • 3.3 发票的开具、保管、注销
    • 3.4 纳税申报的概念、对象、内容、方式
    • 3.5 纳税申报的期限、延期申报、零申报
    • 3.6 税款征收方式
    • 3.7 税款缴纳方式
    • 3.8 税款的退还、税款的追征
    • 3.9 延期纳税
    • 3.10 单元测试
  • 4 第四讲增值税计算(1)
    • 4.1 增值税概念、类型、特点
    • 4.2 增值税征税范围(1)
  • 5 第五讲增值税计算(2)
    • 5.1 增值税征税范围(2)
    • 5.2 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
    • 5.3 增值税税率
    • 5.4 增值税优惠政策(1)
  • 6 第六讲增值税计算(3)
    • 6.1 增值税优惠政策(2)
    • 6.2 增值税销项税的计算
  • 7 第七讲增值税计算(4)
    • 7.1 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
    • 7.2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 8 第八讲增值税计算(5)
    • 8.1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 8.2 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地点、期限
  • 9 第九讲增值税纳税申报
    • 9.1 增值税纳税申报
    • 9.2 单元测试
    • 9.3 增值税视频
    • 9.4 增值税习题讲解视频
  • 10 第十讲消费税概述
    • 10.1 消费税概念、特点及征税环节
    • 10.2 消费税税目
    • 10.3 消费税税率
  • 11 第十一讲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1)
    • 11.1 直接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
    • 11.2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
    • 11.3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
  • 12 第十二讲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2
    • 12.1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
    • 12.2 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抵扣
  • 13 第十三讲消费税纳税申报
    • 13.1 消费税纳税申报
    • 13.2 单元测试
    • 13.3 消费税视频
    • 13.4 消费税作业讲解视频
  • 14 第十四讲企业所得税概述
    • 14.1 企业所得税概念、特点、纳税人、征税对象
    • 14.2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14.3 企业所得税税率
  • 15 第十五讲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1)
    • 15.1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直接法计算
    • 15.2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利润总额的计算)
    • 15.3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间接法(收入类调整 )
  • 16 第十六讲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2
    • 16.1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间接法(扣除类纳税调整项目)
    • 16.2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间接法(资产类调整项目)
  • 17 第十七讲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
    • 17.1 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税额计算
    • 17.2 境外所得应补的税额
    • 17.3 核定征收企业应纳所得税额计算
  • 18 第十八讲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1
    • 18.1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 19 第十九讲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2)
    • 19.1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 19.2 单元测试
    • 19.3 企业所得税视频
    • 19.4 企业所得税习题讲解视频
  • 20 第二十讲个人所得税概述
    • 20.1 个人所得税概念、特点、纳税人
    • 20.2 征税对象
    • 20.3 个人所得税税率
    • 20.4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 21 第二十一讲个人所得税计算(1)
    • 21.1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计算(上)
  • 22 第二十二讲个人所得税计算2
    • 22.1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计算(下)
  • 23 第二十三个人所得税计算3
    • 23.1 经营所得个税计算
    • 23.2 财产租赁所得个税的计算
    • 23.3 财产转让所得个税的计算
    • 23.4 利息、股息、红利、偶然所得个税计算
    • 23.5 与捐赠相关个税的计算
    • 23.6 居民个人境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 23.7 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 24 第二十四讲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 24.1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 24.2 单元测试
    • 24.3 个人所得税视频
    • 24.4 个人所得税习题讲解视频
  • 25 第二十五讲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 25.1 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 26 第二十六讲印花税优惠政策和征收管理
    • 26.1 印花税优惠政策和征收管理
  • 27 第二十七讲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计算
    • 27.1 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计算
  • 28 第二十八讲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
    • 28.1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
    • 28.2 城镇土地使用税习题讲解的视频
  • 29 第二十九讲房产税应纳税额计算
    • 29.1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 30 第三十讲房产税纳税申报
    • 30.1 房产税纳税申报
    • 30.2 房产税习题讲解视频
  • 31 第三十一讲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
    • 31.1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 32 第三十二讲土地增值税的申报
    • 32.1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
    • 32.2 单元测试
    • 32.3 其他税费视频
    • 32.4 土地增值税习题讲解视频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 1 讲义
  • 2 课件
  • 3 微课
  • 4 思政园地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知识点、应纳税额计算(☆)
  【大纲要求】掌握
  (一)计税公式
  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增值额=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二)不同项目的扣除内容

新建房地产销售(房地产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房地产开发税金、加计扣除

新建房地产销售(非房地产企业):比房地产企业少一个加计扣除

存量房地产(销售房屋):房屋评估价、土地价、销售税金

存量房地产(销售土地):与销售房屋相比少了房屋评估价

(三)新建项目具体扣除标准 

转让项目

具体扣除项目

扣除标准

新建项目

房地产企业

拿地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据实扣除(成本+契税)

建房

②房地产开发成本

据实扣除

③房地产开发费用

利息明确

利息+(①+②)×5%

利息不明确

(①+②)×10%

销售

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城、教(不包括印花税)

优惠

⑤加计扣除额

(①+②)×20%

非房地产企业

拿地

建房

销售

不同

城、教、

  【理解】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的新房属于期房,因此销售印花税与房屋开发费用属于同一会计期间,印花税已在开发费用中扣除故不允许单独再扣除;非房地产企业销售新房属于现房,因此印花税虽然也计入管理费用当中但与房地产开发费用显然不属于同一会计期间,故允许单独扣除。

  【注意】税收优惠: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予以免税。

(四)计算步骤
1.确定收入——题目给出
2.确定扣除项目金额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题目给出
  (2)房地产开发成本——题目给出
  (3)房地产开发费用——根据题目内容判定利息是否明确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题目给出(注意印花税迷惑)
  (5)计算加计扣除
3.确定增值额——(1-2)
4.确定增值额与扣除项目的比率(3/2)
5.找税率
6.算税额
  应纳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例题·单选题】某房地产企业开一发普通标准住宅,已知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为2840万元,缴纳相关税费160万元;住宅开发成本2800万元,其中含装修费用5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300万元(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当年住宅全部销售,取得销售收入9000万元;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495万元;印花税4.5万元。已知:该企业所在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10%,房地产开发加计扣除比率为20%。则该企业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 )万元。
  A.0
  B.289.5
  C.386
  D.482.5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
  (1)住宅销售收入为9000万元。
  (2)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包括: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840+160=3000(万元)。
  ②住宅开发成本为2800万元。
  ③房地产开发费用=(3000+2800)×10%=580(万元)。
  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495(万元)。缴纳的印花税已在管理费用中扣除。
  ⑤加计扣除=(3000+2800)×20%=1160(万元)。
  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3000+2800+580+495+1160=8035(万元)。
  (3)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9000-8035=965(万元)。
  (4)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965/8035=12%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予以免税。

(五)销售旧房具体扣除标准

转让项目

具体扣除项目

扣除标准

存量项目

房屋

①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重置成本价×成新率

②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缴纳的有关费用

据实扣除

销售

③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土地

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