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元明时期新疆地区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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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朝时期新疆地区经济发展的成就
1.屯田
通过屯田已获得数量比较可观的储粮。马可·波罗经过新疆地区,在今莎车看到的是“居民百物丰饶”,在和田地区看到的是“百物丰饶,产棉甚富,居民植有葡萄园及林园”
2.征收赋税
1279年,元朝“命畏兀界内计亩输税。这是元朝在新疆地区税制的一个重大变化、即改变了先前以“了计”的做法,实行“计亩输税”。
3.户籍管理:泰定帝时期,于秦定关年(132N4)在新疆地区设立了哈讃忽咱一职,“以忽咱某丁为哈讚忽咱,主西域户籍。
4.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
5.重视葡萄种植业
当地人还用葡萄酿造葡萄酒。
6.促进了统一货币的流通和使用。
7.专门在新疆地区设立集市进行贸易。
二、明朝时期新疆地区游牧业向农业的转变
元朝统治时期,新疆地区的农业有了较大发展。至元末明初,汗国的统治者不再满足于简单质朴的游牧生活,而是趋向于农业定居生活。
随着蒙古人由游牧生活方式向农业定居生活方式的过渡,氏族部落组织形式蓬渐解体,到叶尔羌汗国晚期,大批蒙古人融入畏兀儿人之中,定居并从事农业生产成为他们的主要生产生活方式。叶尔羌汗国时期,叶尔羌、和阗地区已成为重要的农业地区。
三、新疆地区与中原地区密切的经济交流
1.元代,草原丝绸之路得到大规模拓展。
4.双方还设有“互市”。
新疆发现的“大明通行宝钞”反映了这一时期中原和新疆密切的经济交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