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测量工作的简述
确定地面点的三个基本要素
在上节课的学习中我们已知,确定地面点三个量来确定,这三个量就是地面点在大地水准面上的投影位置(两个量)和该点到大地水准面的铅垂距离。但地面点的坐标和高程一般并非直接测出,而是先测出确定点的相对位置关系的基本要素,然后利用已知数据推算出来。
如图所示,地面点A、B是已知点(即坐标和高程
是已知的),为了得到P、Q点的坐标和高程,可先测出两个水平夹角,水平距离D1、D2,以及高差h1、h2,再根据已知点B的坐标,方向A-B和B点的高程HB,便可推算出P、Q点的位置。由此可见,地面点之间的位置关系是以水平距离、水平角(方向)和高差确定的。所以,距离测量、角度测量和高程测量是测量的基本工作。而水平距离、水平角和高差是确定地面点的基本要素。
测量工作分外业和内业两部分。外业工作主要是在室外进行,如测角、量距、测高差和测图等,内业工作是在室内进行的,主要内容是整理室外测量的数据,进行计算和绘图。当然,外业工作也包括一些简单的计算和绘图内容。
而在测量过程中,是要先测定图根控制点后再测量碎部点,通常称这种工作程序为“由控制到碎部”的测量程序。当测区较大,需测绘多幅图时,一般是先在整个测区布图根点,然后再在一个个局部地区测量碎部点,称为“由整体到局部”的测量程序。因此,在实际测量工作中应当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1、在测量布局上,应遵循“由整体到局部”的原则;在测量精度上应遵循“由高级到低级”的原则;在测量程序上遵循“先控制后碎部”的原则
2、在测量过程中,应遵循“随时检查,前一步工作未做检查,不进行下一步工作”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