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实训

赵进

目录

  • 1 课程简介与要求
    • 1.1 课程单元介绍
    • 1.2 教材及参考资料
    • 1.3 学习要求及示例
  • 2 审计与鉴证概述
    • 2.1 审计的产生与发展
    • 2.2 审计的概念与种类
    • 2.3 鉴证业务
    • 2.4 章节测试
    • 2.5 第一章  PPT
  • 3 审计职业规范与审计人员法律责任
    • 3.1 主要内容
    • 3.2 第二章 PPT
    • 3.3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 3.4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五大威胁
    • 3.5 注册会计师职业准则
    • 3.6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
    • 3.7 案例等 辅助资料
    • 3.8 章节测试
  • 4 注册会计师与会计师事务所
    • 4.1 主要内容
    • 4.2 第三章 PPT
    • 4.3 怎样才能成为一名注册会计师
    • 4.4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组织形式
    • 4.5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及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
    • 4.6 章节测试
  • 5 审计目标、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 5.1 主要内容
    • 5.2 第四章  PPT
    • 5.3 审计目标
    • 5.4 审计证据
    • 5.5 审计程序
    • 5.6 审计工作底稿
    • 5.7 章节测试
  • 6 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
    • 6.1 主要内容
    • 6.2 审计风险
    • 6.3 审计重要性
    • 6.4 章节测试
  • 7 审计抽样技术
    • 7.1 主要内容
    • 7.2 第六章  审计抽样技术 PPT
    • 7.3 审计抽样的概念
    • 7.4 审计抽样的分类及抽样风险
    • 7.5 章节测试
  • 8 接受业务委托与计划审计工作
    • 8.1 主要内容
    • 8.2 第七章 PPT 接受业务委托与计划审计工作
    • 8.3 审计工作流程
    • 8.4 接受业务委托
    • 8.5 计划审计工作
    • 8.6 章节测试
  • 9 风险评估
    • 9.1 主要内容
    • 9.2 第八章 PPT 风险评估程序
    • 9.3 风险评估程序概述
    • 9.4 了解被审单位及其环境
    • 9.5 了解被审单位内部控制
    • 9.6 章节测试
  • 10 风险应对
    • 10.1 主要内容
    • 10.2 第九章 PPT 风险应对
    • 10.3 控制测试
    • 10.4 实质性程序
    • 10.5 章节测试
  • 11 审计流程在业务循环中的应用
    • 11.1 主要内容
    • 11.2 第十章 PPT 审计流程在业务循环审计中的应用
    • 11.3 生产与存货循环的审计
    • 11.4 采购与付款循环的审计
    • 11.5 货币资金审计
    • 11.6 章节测试
  • 12 完成审计工作
    • 12.1 主要内容
    • 12.2 第十一章 PPT 完成审计工作
    • 12.3 章节测试
  • 13 审计报告
    • 13.1 主要内容
    • 13.2 审计报告及其类型
    • 13.3 审计意见的形成
    • 13.4 章节测试
  • 14 学生小组案例展示
    • 14.1 学生案例展示
  • 15 附加:审计实训
    • 15.1 货币资金审计账表资料
    • 15.2 审计实习报告模板
主要内容

第九章 风险应对



1.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及总体应对措施

所谓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是指识别的与财务报表整体相关、涉及多项认定从而具有广泛影响性的重大错报风险。在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时,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识别的重大错报风险是与特定的某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的认定相关,还是与财务报表整体广泛相关,进而影响多项认定。如果重大错报风险是与财务报表整体相关,则属于财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

针对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总体应对措施包括:(1)向项目组强调在收集和评价审计证据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态度的必要性。(2)分派更有经验或具有特殊技能的审计人员,或利用专家的工作。(3)提供更多的督导,对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较高的被审计单位,项目组的高级注册会计师应强化对一般注册会计师的督导,严格复核一般注册会计师的工作。(4)在选择进一步审计程序时,应当注意使某些程序不被管理层预见或事先了解。(5)对拟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做出总体修改。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拟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作适当的调整。

2.在评估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时对内部控制环境缺陷的考虑

财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很可能源于薄弱的控制环境。薄弱的控制环境带来的风险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广泛影响,而不仅限于某类交易、账户余额和列报。如果控制环境存在缺陷,注册会计师在对拟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做出总体修改时应当考虑:(1)在期末而非期中实施更多的审计程序。控制环境的缺陷通常会削弱期中获得的审计证据的可信赖程度。(2)主要依赖实质性程序获取审计证据。良好的控制环境是其他控制要素发挥作用的基础。控制环境存在缺陷通常会削弱其他控制要素的作用,导致注册会计师可能无法信赖内部控制,而主要依赖实施实质性程序获取审计证据。(3)修改审计程序的性质,获取更具说服力的审计证据。修改审计程序的性质主要是指调整拟实施审计程序的类别及组合。(4)扩大审计程序的范围。例如,扩大样本规模,或采用更详细的数据实施分析程序。

3.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总体方案及其与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关系

注册会计师针对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拟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总体方案包括实质性方案和综合性方案。实质性方案是指注册会计师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以实质性程序为主;综合性方案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时,将控制测试与实质性程序结合使用。

注册会计师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以及采取的总体应对措施,对拟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总体方案具有重大影响。当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属于高风险水平(并相应采取更强调审计程序不可预见性,重视调整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等总体应对措施)时,拟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总体方案往往更倾向于实质性方案。反之,则采用综合性方案。但在某些情况下,如仅通过实质性程序无法应对的重大错报风险,则注册会计师必须通过实施控制测试,才可能有效应对评估出的某一认定的重大错报风险。

4.进一步审计程序的含义和设计要求

进一步审计程序是相对风险评估程序而言的,是指注册会计师针对评估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实质性程序包括对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的细节测试和实质性分析程序。进一步审计程序是获取审计证据的重要手段,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以便有效地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注册会计师设计和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应当与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具备明确的对应关系,使审计程序更具有目的性和针对性,有的放矢地配置审计资源,提高审计的效率和效果。在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保证审计程序的性质对风险具有高度针对性是最重要的。这是因为,一般说来,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高,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的范围也越大,但只有首先确保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与特定风险相关时,扩大审计程序的范围才是有效的。

在设计进一步审计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1)风险的重要性。风险的重要性是指风险可能造成的后果的严重程度。风险的后果越严重,就越需要注册会计师关注和重视,越需要精心设计有针对性的进一步审计程序。(2)重大错报发生的可能性。重大错报发生的可能性越大,同样越需要注册会计师精心设计进一步审计程序。(3)涉及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和列报的特征。不同的交易、账户余额和列报,产生的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也会存在差异,适用的审计程序也有差别,需要注册会计师区别对待,并设计有针对性的进一步审计程序予以应对。(4)被审计单位采用的特定控制的性质。不同性质的控制(无论是人工控制还是自动化控制)对注册会计师设计进一步的审计程序具有重要影响。(5)注册会计师是否拟获取审计证据,以确定内部控制在防止或发现并纠正重大错报方面的有效性。如果注册会计师拟在风险评估时预期内部控制运行有效,随后拟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必须包括控制测试,且实质性程序自然会受到之前控制测试结果的影响。

5.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及其确定

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是指进一步审计程序的目的和类型。进一步审计程序的目的包括通过实施控制测试以确定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通过实施实质性程序以发现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进一步审计程序的类型包括检查、观察、询问、函证、重新计算、重新执行和分析程序。不同的审计程序应对特定认定错报风险的效力不同,所以,在应对评估的风险时,合理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是非常重要的。

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选择审计程序。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越高,对通过实质性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的要求越高,从而可能影响进一步审计程序的类型及其综合运用。

6.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时间的含义及选择

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时间是指注册会计师何时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或审计证据适用的期间或时点。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时间,在某些情况下指的是审计程序的实施时间,在另一些情况下是指需要获取的审计证据适用的期间或时点。

在确定何时实施审计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1)控制环境。良好的控制环境可以抵消在期中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的局限性,使注册会计师在确定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时间时有更大的灵活度。(2)何时能得到相关信息。例如,某些控制活动可能仅在期中(或期中以前)发生,而之后可能难以再被观察到。注册会计师如果希望获取相关信息,则需要考虑能够获取相关信息的时间。(3)错报风险的性质。(4)审计证据适用的期间或时点。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需要获取的特定审计证据确定何时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7.进一步审计程序的范围的含义及确定

进一步审计程序的范围是指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数量,包括抽取的样本量、对某项控制活动的观察次数等。在确定审计程序的范围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1)确定的重要性水平。确定的重要性水平越低,注册会计师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的范围越广。(2)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高,对拟获取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可靠性的要求越高,因此注册会计师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的范围也越广。(3)计划获取的保证程度。计划获取的保证程度越高,对测试结果可靠性要求就越高,因此注册会计师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的范围也越广。

8.控制测试的含义及需要实施控制测试的具体情形

控制测试是指用于评价内部控制在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认定层次重大错报方面的运行有效性的审计程序。测试控制运行的有效性与确定控制是否得到执行所需获取的审计证据是不同的。在实施风险评估程序以获取控制是否得到执行所需的审计证据时,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某项控制是否存在,被审计单位是否正在使用。在测试控制运行的有效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从下列方面获取关于控制是否有效运行的审计证据:(1)控制在所审计期间的不同时点是如何运行的;(2)控制是否得到一贯执行;(3)控制由谁执行;(4)控制以何种方式运行。如果被审计单位在所审计期间内的不同时期使用了不同的控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不同时期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控制运行有效性强调的是控制能够在各个不同时点按照既定设计得以一贯执行。因此,在了解控制是否得以执行时,注册会计师只需抽取少量的交易进行检查或观察某几个时点。但在测试控制运行的有效性时,注册会计师需要抽取足够数量的交易进行检查或对多个不同时点进行观察。

测试控制运行的有效性与确定控制是否得到执行所需获取的审计证据虽然存在差异,但两者也有联系。为评价控制设计和确定控制是否得到执行而实施的某些风险评估程序尽管并非专为控制测试而设计,但可能提供有关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在评价控制设计和获取其得到执行的审计证据的同时测试控制运行有效性,以提高审计效率;同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这些审计证据是否足以实现控制测试的目的。

控制测试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要实施。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控制测试:

(1)在评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时,预期控制的运行是有效的。如果在评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时预期控制的运行是有效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控制测试,就控制在相关期间或时点的运行有效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通过实施风险评估程序,可能发现某项控制的设计是存在点,也是合理的,同时得到了执行。在这种情况下,出于成本效益的考虑,注册会计师可能预期,如果相关控制在不同时点都得到了一贯执行,与该项控制有关的财务报表认定发生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就不会很大,也就可以考虑通过实施控制测试而减少实施实质性程序。为此,注册会计师可能会认为值得对相关控制在不同时点是否得到了一贯执行进行测试,即实施控制测试。这种测试主要是出于成本效益的考虑,其前提是注册会计师在了解内部控制以后认为某项控制存在着被信赖和利用的可能。也就是说,只有认为控制设计合理、能够防止或发现和纠正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才有必要对控制运行的有效性实施测试。

(2)仅实施实质性程序不足以提供认定层次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如果认为仅实施实质性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无法将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相关的控制测试,以获取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

9.控制测试的性质及其选择

控制测试的性质是指控制测试所使用的审计程序的类型及其组合。虽然控制测试与了解内部控制的目的不同,但两者采用审计程序的类型通常相同,包括询问、观察、检查和穿行测试。此外,控制测试的程序还包括重新执行。询问本身并不足以测试控制运行的有效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将询问与其他审计程序结合使用,以获取有关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观察程序提供的证据仅限于证明观察发生的时点,本身也不足以测试控制运行的有效性;将询问与检查或重新执行结合使用,通常能够比仅实施询问和观察获取更高的保证。

注册会计师选择控制测试的性质通常会考虑:(1)特定控制的性质。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特定控制的性质选择所需实施审计程序的类型。某些控制可能存在反映控制运行有效性的文件记录,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检查这些文件记录以获取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某些控制可能不存在文件记录,或文件记录与证实控制运行有效性不相关,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实施检查以外的其他审计程序或借助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以获取有关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2)与认定直接相关和间接相关的控制。在设计控制测试时,注册会计师不仅应当考虑与认定直接相关的控制,还应当考虑这些控制所依赖的与认定间接相关的控制,以获取支持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3)应用控制的自动化。对于一项自动化的应用控制,由于信息技术处理过程的内在一贯性,注册会计师可以利用该项控制得以执行的审计证据和信息技术一般控制(特别是对系统变动的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作为支持该项控制在相关期间运行有效性的重要审计证据。(4)控制测试的目的。控制测试的目的是评价控制是否有效运行;细节测试的目的是发现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尽管两者目的不同,但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针对同一交易同时实施控制测试和细节测试,以实现双重目的。(5)实施实质性程序的结果对控制测试结果的影响。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实施实质性程序发现的错报对评价相关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影响,如降低对相关控制的信赖程度、调整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扩大实质性程序的范围等。

10.控制测试的时间及注册会计师对其的考虑

控制测试的时间直接关系到通过控制测试获取的审计证据的时间问题。通过控制测试获取的审计证据的时间涉及两个问题:一是证据什么时候获得和适用于审计期间的哪一部分;二是在本审计期间对以前期间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证据的依赖程度。一般说来,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控制测试的目的确定控制测试的时间,并确定拟信赖的相关控制的时点或期间。如果仅需要测试控制在特定时点的运行有效性,注册会计师只需要获取该时点的审计证据。如果需要获取控制在某一期间有效运行的审计证据,仅获取与时点相关的审计证据是不充分的,注册会计师应当辅以其他控制测试,包括测试被审计单位对控制的监督。

在选择控制测试时间时,注册会计师需要考虑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期中测试所获取的审计证据;二是以前审计中所获取的审计证据。

如果已获取有关控制在期中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并拟利用该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审计程序:

(1)获取这些控制在剩余期间变化情况的审计证据。(2)确定针对剩余期间还需获取的补充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①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重大程度。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越大,注册会计师需要获取的剩余期间的补充证据越多。②在期中测试的特定控制。例如,对自动化运行的控制,注册会计师更可能测试信息系统一般控制的运行有效性,以获取控制在剩余期间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③在期中对有关控制运行有效性获取的审计证据的程度。如果注册会计师在期中对有关控制运行有效性获取的审计证据比较充分,可以考虑适当减少需要获取的剩余期间的补充证据。④剩余期间的长度。剩余期间越长,注册会计师需要获取的剩余期间的补充证据越多。⑤在信赖控制的基础上拟减少进一步实质性程序的范围。注册会计师对相关控制的信赖程度越高,通常在信赖控制的基础上拟减少进一步实质性程序的范围就越大。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需要获取的剩余期间的补充证据越多。⑥控制环境。在注册会计师总体上拟信赖控制的前提下,控制环境越薄弱(或把握程度越低),注册会计师需要获取的剩余期间的补充证据越多。

被审计单位对控制的监督起到的是一种检验相关控制在所有相关时点是否都有效运行的作用,因此,除了上述的测试剩余期间控制的运行有效性外,通过测试被审计单位对控制的监督,注册会计师也可以获取补充审计证据,以便更有把握地将控制在期中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延伸至期末。

11.控制测试的范围及其确定

控制测试的范围主要是指某项控制活动的测试次数。注册会计师应当设计控制测试,以获取控制在整个拟信赖的期间有效运行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在确定某项控制的测试范围时,注册会计师通常考虑:(1)执行控制的频率,是指在整个拟信赖的期间,被审计单位执行控制的频率。控制执行的频率越高,控制测试的范围越大。(2)在所审计期间,注册会计师拟信赖控制运行有效性的时间长度。拟信赖控制运行有效性的时间长度不同,在该时间长度内发生的控制活动次数也不同。注册会计师需要根据拟信赖控制运行有效性的时间长度确定控制测试的范围。拟信赖控制运行有效性的期间越长,控制测试的范围越大。(3)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是指为证实控制能够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认定层次重大错报所需获取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对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要求越高,控制测试的范围越大。(4)通过测试与认定相关的其他控制获取的审计证据的范围。针对同一认定,可能存在不同的控制,当针对其他控制获取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较高时,测试该控制的范围可适当缩小。(5)在风险评估时拟信赖控制运行有效性的程度。注册会计师在风险评估时对控制运行有效性的拟信赖程度越高,需要实施控制测试的范围越大。(6)控制的预期偏差。预期偏差可以用控制未得到执行的预期次数占控制应当得到执行次数的比率加以衡量。考虑该因素,是因为在考虑测试结果是否可以得出控制运行有效性的结论时,不可能只要出现任何控制执行偏差就认定控制运行无效,所以需要确定一个合理水平的预期偏差率。控制的预期偏差率越高,需要实施控制测试的范围越大。如果控制的预期偏差率过高,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控制可能不足以将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从而针对某一认定实施的控制测试可能是无效的。

12.实质性程序的含义及总体要求

实质性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直接用以发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的审计程序。实质性程序包括对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的细节测试以及实质性分析程序。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实质性程序,以发现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由于注册会计师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是一种判断,可能无法充分识别所有的重大错报风险,加之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所以无论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结果如何,注册会计师都应当针对所有重大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实施实质性程序。

总体而言,注册会计师实施的实质性程序应当包括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审计程序:(1)将财务报表与其所依据的会计记录相核对;(2)检查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做出的重大会计分录和其他会计调整。

13.实质性程序的性质及其设计

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是指实质性程序的类型及其组合。实质性程序的两种基本类型包括细节测试和实质性分析程序。细节测试是对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的具体细节进行测试,目的在于直接识别财务报表认定是否存在错报。实质性分析程序从技术特征上仍然是分析程序,主要是通过研究数据间关系评价信息,只是将该技术方法用做实质性程序,即用以识别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及相关认定是否存在错报。

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的性质选择实质性程序的类型。细节测试和实质性分析程序的目的和技术手段存在一定差异,细节测试适用于对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的测试,尤其是对存在或发生、计价认定的测试;对在一段时期内存在可预期关系的大量交易,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

对于细节测试,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评估的风险设计细节测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达到认定层次所计划的保证水平。

在设计实质性分析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1)对特定认定使用实质性分析程序的适当性;(2)对已记录的金额或比率做出预期时,所依据的内部或外部数据的可靠性;(3)做出预期的准确程度是否足以在计划的保证水平上识别重大错报;(4)已记录金额与预期值之间可接受的差异额。

此外,当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时,如果使用被审计单位编制的信息,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测试与信息编制相关的控制,以及这些信息是否在本期或前期经过审计。

14.注册会计师对实施实质性程序的时间的考虑

毫无疑问,大量的实质性程序需要在期末执行,但也可以在期中实施部分实质性程序,以获取一定的审计证据。此外,在连续审计的情况下,以前审计所获取的审计证据也可能有利用价值。对于在期中实施的程序及所获取的审计证据以及以前审计所获取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要给予专门的考虑。具体说来,如果在期中实施了实质性程序,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剩余期间实施进一步的实质性程序,或将实质性程序和控制测试结合使用,以将期中测试得出的结论合理延伸至期末。因此,是否在期中实施实质性程序,首先取决于注册会计师对审计资源利用效率的考虑,只有在注册会计师权衡期中消耗的审计资源和针对剩余期间实施实质性程序消耗的审计资源的总和显著小于完全在期末实施实质性程序所需消耗的审计资源时,才有必要在期中实施实质性程序。

此外,在决定是否在期中实施实质性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1)控制环境和其他相关的控制。控制环境和其他相关的控制越薄弱,注册会计师越不宜依赖期中实施的实质性程序。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针对剩余期间仅实施实质性程序是否足够。如果认为实施实质性程序本身不充分,注册会计师还应测试剩余期间相关控制运行的有效性或针对期末实施实质性程序。(2)实施审计程序所需信息在期中之后的可获得性。如果实施实质性程序所需信息在期中之后可能难以获取,注册会计师应考虑在期中实施实质性程序;但如果实施实质性程序所需信息在期中之后的可获得性并不存在明显困难,则在期末实施实质性程序更为适当。(3)实质性程序的目标。如果针对某项认定实施实质性程序的目标就包括获取该认定的期中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在期中实施实质性程序。(4)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注册会计师评估的某项认定的重大错报风险越高,针对该认定所需获取的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要求也就越高,注册会计师越应当考虑将实质性程序集中于期末(或接近期末)实施。如果已识别出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为将期中得出的结论延伸至期末而实施的审计程序通常是无效的,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在期末或者接近期末实施实质性程序。(5)各类交易或账户余额以及相关认定的性质。例如,某些交易或账户余额以及相关认定的特殊性质(如收入截止认定、未决诉讼)决定了注册会计师必须在期末(或接近期末)实施实质性程序。(6)针对剩余期间,能否通过实施实质性程序或将实质性程序与控制测试相结合,降低期末存在错报而未被发现的风险。如果针对剩余期间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实施实质性程序或将实质性程序与控制测试相结合,较有把握地降低期末存在错报而未被发现的风险,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在期中实施实质性程序;但如果针对剩余期间注册会计师认为还需要消耗大量审计资源才有可能降低期末存在错报而未被发现的风险,甚至没有把握通过适当的进一步审计程序降低期末存在错报而未被发现的风险,注册会计师就不宜在期中实施实质性程序。

在确定针对剩余期间拟实施的实质性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是否已在期中实施了控制测试,并考虑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系统能否充分提供与期末账户余额及剩余期间交易有关的信息。在针对剩余期间实施实质性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应当重点关注并调查重大的异常交易或分录、重大波动以及各类交易或账户余额在构成上的重大或异常变动。如果拟针对剩余期间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某类交易的期末累计发生额或账户期末余额在金额、相对重要性及构成方面能否被合理预期。

在以前审计中实施实质性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通常对本期只有很弱的证据效力或没有证据效力,不足以应对本期的重大错报风险。只有当以前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其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动时(例如以前审计通过实质性程序测试过的某项诉讼在本期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以前获取的审计证据才可能用做本期的有效审计证据。但是,如果拟利用以前审计中实施实质性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本期实施审计程序,以确定这些审计证据是否具有持续相关性。

15.实质性程序范围的确定

在确定实质性程序的范围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和实施控制测试的结果。注册会计师评估的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越高,需要实施实质性程序的范围越广。如果对控制测试结果不满意,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扩大实质性程序的范围。

对于细节测试,注册会计师除了从样本量的角度考虑测试范围外,还要考虑选样方法的有效性等因素。例如,从总体中选取大额或异常项目,而不是进行代表性抽样或分层抽样。

对于实质性分析程序,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已记录金额与预期值之间可接受的差异额。在确定该差异额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主要考虑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及相关认定的重要性和计划的保证水平。实施分析程序可能发现偏差,但并非所有的偏差都值得展开进一步调查。可容忍或可接受的偏差(即预期偏差)越大,作为实质性分析程序一部分的进一步调查的范围就越小。

16.完成审计工作前对审计证据的评价

在完成审计工作前对进一步审计程序所获取审计证据的评价,主要是根据发现的错报或控制执行偏差考虑修正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随着计划的审计程序的实施,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实施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评价对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是否仍然适当。如果获取的信息与风险评估时依据的信息有重大差异,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修正风险评估结果,并据以修改原计划的其他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17.注册会计师在形成审计意见时对审计证据的评价

在形成审计意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从总体上评价是否已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所有相关的审计证据,包括能够印证财务报表认定的审计证据和与之相矛盾的审计证据。

在评价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职业判断,考虑的影响因素有:(1)认定发生潜在错报的重要程度,以及潜在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潜在错报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可能性;(2)管理层应对和控制风险的有效性;(3)在以前审计中获取的关于类似潜在错报的经验;(4)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审计程序是否识别出舞弊或错误的具体情形;(5)可获得信息的来源和可靠性;(6)审计证据的说服力;(7)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