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地质学的一般概念一、环境与地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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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environment)是指人类赖以生存的周围事物—大气、水、土地、岩石、矿产、森林、山脉、动物和植物等的总称。
地质环境(geological environment)是指大气圈、水圈、生物圈和科学技术研究可及的岩石圈之总称。又称为自然环境。
二、环境地质学的研究内容
环境地质学是研究人类经济活动与地质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学科。
环境地质学研究的主要内容:1)主要由自然地质作用引起的原生地质环境(original geologicalenvironment)(或第一地质环境)。2)主要由人类活动造成的次生地质环境(secondary geological environment)(或第二地质环境问题)
环境地质学的分支学科和研究方向
(1)城市地质学(urban geology),(2)灾害地质学(hazardous geology),(3)资源地质学,(4)废物处置地质学,(5)医学地质学(medicalgeology ; geomedicine),(6)旅游地质学,(7)军事地质学(military geology),(8)环境法规(environmental la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