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概述
1 全因素素描的概念
2 全因素素描的分类
3 全因素素描的造型手段
4 全因素素描的步骤
1、全因素素描的概念
(1)、全因素素描的定义
所谓全因素,即素描表现中所要考虑的全部因素,包括构图、透视、结构、光影、明暗、肌理、空间、背景等。
全因素素描,基本含义就是在画中除了有线结构素描中的构图、形体、结构、透视这些语言元素以外,又综合了明暗、光影、体积、质感、量感、空间等这些语言元素,是一种通过单色能够客观再现物象在一定空间中的真实面貌的绘画形式。之所以能够真实的再现,就是因为它具备了以上的诸多因素,故称全因素素描。
全因素素描是和结构素描是相对的一种素描表现形式。结构素描更多的是表现对象本身内在的结构,比例。全因素素描更多的是表现对象存在于画面的空间,以及对象的表面的质感。全因素素描是把对物体在光线作用下的所有因素都描绘出来的一种训练方式。如天光、灯光、物体之间的反光等。
(2)、全因素素描的起源
全因素素描来自西方的造型观念,这种造型观念又是服务于西方的主要画种──油画。在油画中,画面上所展示的内容、所表现的形体都具有严格的透视和空间要求。在这种描绘过程中,几乎是全面动用了形体的各种因素(形象、形体、结构、构图、空间、体积、明暗、线条、质感、节奏、调子等),从而在单色画(素描〕的训练和表现中,形成对表现形体和构成素描艺术的全面因素的考虑和追求。这种素描观(或称之为形体观)和我们东方的造型观念完全不同。我们称西方的素描为全因素素描,这是相对我们东方的平面造型和线造型体系而言的。全因素素描不是一种样式,它是一种造型体系。
(3)、全因素素描的现状
相对而言,全因素素描是一种传统训练方法,全因素素描受环境、光线的影响,以明暗、光影、体积、质感、量感、空间感等为重点,注重虚实层次调子变化和各种细节描绘,概括表现出客观物象的三大面、五大调子,达到具有真实光影感和立体感的视觉效果。这种方法更倾向于一种实际光线下色调的变化,绘画者能够借助光线营造真实可感的氛围,有着类似摄影一样的深入细致、真实客观的视觉效果,传递出一定的情感和品格倾向。因为,它几乎涉及了素描的方方面面,所以在一定意义上使素描成为真正意义的一切造型艺术的基础。
2、全因素素描的分类
在全因素素描训练中,综合考虑上述的多种因素,以客观表现对象和对象存在的空间环境为目标,包括一般性全因素素描和精细性全因素素描。
(1)、一般性全因素素描
一般的全因素素描,以静物、石膏像、人物、风景等为描绘对象,较为可观的表现他们的形状、体积、空间、质感等,给人一种真实的印象。即传统的光影素描。
(2)、精细性全因素素描
在形体结构准确无误的基础上,以精细的笔法、技巧深入地刻画对象。在描绘对象上,可以以枯树叶、树皮等这一类具有特别丰富肌理、质感的对象为主。可以是写生,也可以描绘图片;可以是整体,也可以是对象局部,也叫精微素描。
3、全因素素描的造型手段
尽管素描的表现技法多种多样,但其造型的基本手段可归纳为两种:线条与明暗。在实际作画时,可以完全用线描或完全用明暗调子来表现对象,全因素素描是结合线条和明暗进行物体的描绘与塑造。
法国十九世纪古典主义大师安格尔就是用极其准确而简练的线条,以优美的韵律,丰富而真实地表现了不同的人物形象的。而用明暗调子生动而有力地揭示了对象内在美的巨匠亦不乏其人,俄罗斯的洛森科、伊凡诺夫、苏里科夫,瑞典的佐恩,法国的普吕东等等,都是杰出的代表。而把线条与明暗两者结合作画,亦为众多艺术家所运用,我国当代著名画家徐悲鸿先生的素描,就是融合了中外面法之长处,将洗练的线条与丰富的明暗层次结合起来而达到高度的造诣。
明暗现象的产生,是物体受到光线的照射的结果,是客观存在的物理现象,光线不能改变物体的形体结构。表现一个物体的明暗调子,正确处理其色调关系,首先就要对对象的形体结构要有正确的、深刻的理解和认识。明暗素描是通过光与影在物体上的变化,体现对象丰富的明暗层次。明暗是表现物象立体感、空间感的有力阶段,对其真实地表现对象具有重要的作用。明暗素描适宜于立体地表现光线照射下物象的形体结构、物体各种不同的质感和色度、物象的空间距离感等等,使画面形象更加具体,有较强的直觉效果。
4、全因素素描作画步骤
步骤一:用概括的线条来构图和打形,注意高低错落的构图形式。
步骤二:区分明暗,逐步加强明暗交界线和投影的过渡变化。
步骤三:逐步对主体高光周围和整个画面的明暗关系作整体空间的协调处理。
步骤四:加强各物体之间的明暗对比关系,注意在确立陶器整体立体效果之后再逐步刻画上面的细节。
步骤五:丰富画面整体的空间层次,注意物体灰面的微妙变化和物体固有色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