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个无线广播电台的诞生
1920年,美国开始试验无线电台广播。同年11月2日,美国匹兹堡KDKA电台正式开播,标志着世界广播事业的诞生。
无线电广播事业在中国的首次实践,则归功于一位名叫奥斯邦(E. G. Osborn)的美国商人。
1922年12月,奥斯邦将一套无线电广播发送设备由美国运至上海,并创办中国无线电公司(Radio Corporation of China)。之后,奥斯邦与上海出版的英文《大陆报》(The China Press)合作,租用上海外滩广东路3号大来洋行的屋顶,设置了一座电台,取名“大陆报-中国无线电公司广播电台”,呼号为XRO,发射功率50瓦。
1923年1月23日晚上8点,中国境内第一座广播电台首次播音,揭开了中国广播事业的第一页。
二、无线电广播法规的出台
有鉴于无线电广播事业已事实上在中国出现,当时掌握中国政权的北洋军阀政府不得不修改已落后于时代的有关现行法律。根据当时交通部电政司的有关档案记载,付诸拟议的有“广播无线电台规则”等四五项有关法律、法令,但正式颁行的则只有一项,即1924年8月交通部颁布的《装用广播无线电接收机暂行规则》。
此外,1926年10月1日哈尔滨广播电台创建后,东北无线电长途电话监督处也曾颁布过经奉系军阀张作霖的公署“镇威上将军公署”批准的《无线电广播条例》、《装设广播无线电收听器规则》和《运销广播无线电接收器规则》3个地方性无线电广播事业法规。
三、国人自办电台的出现
1925年2月,北洋政府交通部曾派人在北京、天津两地酝酿筹办官办的广播电台,但因政局动荡而未果。
在东北,为了抵制日本人的电信侵略,无线电台工作者刘瀚在奉系军阀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在哈尔滨创建起第一座国人自办的无线电广播电台,1926年10月1日开始正式播音。
国人自办的民营商业电台则始于1927年3月18日开播的上海新新公司主办的广播电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