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道德观
(一)道德的起源与本质
作为人类社会特有的一种社会现象,道德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准确把握道德的起源和本质,是大学生建立正确的道德认知的前提。
1.道德的起源
自古以来,人们就在探讨道德起源这一重大理论问题,并提出了种种见解或理论。“天意神启论”把道德起源归结于上天的命令或者神的旨意,试图以人之外的某种所谓客观意志来说明道德的起源;“先天人性论”把道德的起源或者归结为与生俱来的善性,或者归结为先天存在的良心、理念或精神;“情感欲望论”认为道德起源于人们的情感欲望,是人们为实现情感欲望而形成的行为要求;“动物本能论”则认为道德观念是动物本能的延续,进而把动物基于本能的活动与人类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画上等号。可以说,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这些关于道德起源的观点,要么是主观唯心主义或客观唯心主义的注解,要么是旧唯物主义形而上学的分析,均无法正确揭示道德的起源。马克思主义道德观认为,人类社会的实际情况是,“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因此,道德的起源问题,必须从这一实际出发来认识和把握。
劳动是道德起源的首要前提。道德是人类社会的特有现象,动物的本能行为中不存在真正的道德。劳动将人与动物区分开来,创造了人、社会和社会关系,也创造了道德。劳动创造了道德主体。劳动在创造人的同时也形成了人与人的关系,原始的劳动分工与协作,使相互依赖、相互扶持自觉不自觉地成为当时最自然、最朴实的道德生活状态。随着劳动的进一步发展,劳动分工与协作不断增强,各种劳动关系逐步明确,人与人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日渐清晰,包含自由、责任等内容的道德逐步得到确认。因此,劳动创造了人和人类社会,是道德起源的第一个历史前提。
社会关系是道德赖以产生的客观条件。在生产生活的实践活动中,人类必然要发生各种各样的人际交往和社会关系。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发展,个人利益、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界限逐步明晰,各种利益关系更为凸显,要求规范、协调或制约利益冲突的意识更为强烈,由此促进了人类道德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可以说,正是社会关系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调节各种关系特别是利益关系的需要,道德恰恰是适应社会关系调节的需要而产生的。
人的自我意识是道德产生的主观条件。意识是道德产生的思想认识前提。人只有在社会实践中,充分意识到自我作为社会成员与其他动物的根本区别,意识到自我在社会中的角色与地位,意识到自我与他人或集体不同的利益关系,并由此产生调节利益矛盾的迫切要求时,道德才得以产生。
马克思主义道德理论在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科学而全面地论述了道德的起源问题,为正确认识和理解道德的本质奠定了基础。
2.道德的本质
道德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正确理解道德的本质,应该把握经济基础对道德的决定作用,以及道德在一定条件下对经济基础的能动作用。
道德是反映社会经济关系的特殊意识形态。道德的产生、发展和变化,归根结底根源于社会经济关系。正如恩格斯所说的:“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其一,道德的性质和基本原则、规范反映了与之相应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性质和内容。有什么样的社会经济关系,相应地就有什么样的道德。其二,道德随着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而变化。一般说来,新旧经济关系更替之后,新的道德必将取代旧道德而居于主导地位。在人类道德史上,一切道德上的兴衰起伏、进退消长,从根本上说是源于社会经济关系的变革。其三,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在阶级社会里总是反映着一定阶级的利益,因而不可避免地具有阶级性;同时,不同阶级之间的道德或多或少有一些共同之处,反映着道德的普遍性。正确把握道德的阶级性和普遍性及其辩证关系,是理解道德本质的一个重要方面。其四,作为社会意识的道德一经产生,便有相对独立性。这种相对独立性既表现为道德的历史继承性,也表现为道德对社会发展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道德是社会利益关系的特殊调节方式。道德是一种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以及人与自身之间关系的特殊的行为规范。这种行为规范与法律规范、政治规范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是用善恶标准去评价,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内心信念来维持的,因此是一种非制度化的、柔性的规范。道德作为一种调节方式,主要不是被颁布、制定或规定出来的,而是处于同一社会或同一生活环境中的人们在长期的共同生活过程中逐渐积累形成的要求、秩序和理想,它通过社会的道德风尚和个人的道德风范来调节利益关系。
道德是一种实践精神。作为实践精神,道德是一种旨在通过把握世界的善恶现象而规范人们的行为并通过人们的实践活动体现出来的社会意识。具体来说,道德是一种以指导人的行为为目的、以形成人的正确的行为方式为内容的精神,在本质上是知行合一的。道德把握世界的方式不是被动地反映世界,而是从人的需要出发,从特定的价值出发来改造世界;不是简单地再现世界或描述世界,而是对世界进行价值评价。道德立足现实而追求理想,并以理想来改造和提升现实。
总之,道德作为一种实践精神,是特殊的意识信念、行为准则、评价选择等方面的总和,是调节社会关系、发展个人品质、提高精神境界等活动的动力。
(二)道德的功能与作用
道德作为人类的社会生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源于人的社会生活需要,又服务于人的社会生活需要。道德在人类社会中居于特别重要的地位,具有特殊的功能和作用。
1.道德的功能
道德的功能,一般是指道德作为社会意识的特殊形式对于社会发展所具有的功效与能力。道德的功能是多元的,同时也是多层次的。
道德的认识功能是指道德反映社会关系特别是反映社会经济关系的功效与能力。道德往往运用善恶、荣辱、义务、良心等范畴,反映人类的道德实践活动和道德关系,从中揭示社会道德发展的趋势,为人们的行为选择提供指南。尤其是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正是借助道德认识自己对社会、他人、家庭的道德义务和责任,使人们的道德选择、道德行为建立在明辨善恶的道德认识基础上,从而正确选择自己的道德行为,积极塑造自身的善良道德品质。
道德的规范功能是指在正确善恶观的指引下,规范社会成员在社会公共领域、职业领域、家庭领域的行为,并规范个人品德的养成,引导并促进入们崇德向善。从道德的特征来说,道德和法律一样,都是通过规范人的行为发挥作用。
道德的调节功能是指道德通过评价等方式,指导和纠正人们的行为和实践活动,协调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的功效与能力。道德评价是道德调节的主要形式,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是道德调节所赖以发挥作用的力量。道德的调节功能主要是不断调节社会整体和个人的关系,调节个人与个人的关系,使个人、社会与他人的关系逐步完善和谐。在社会生活中,道德调节并不是孤立进行的,而是和其他社会调节手段,主要是法律和纪律密切配合、共同发挥调节效用。比如,道德和法律都是调节人们思想行为、协调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也应该是一个道德规范健全的社会,离开了道德而仅仅依靠法律,则无法达到秩序井然并长治久安。
在道德的功能系统中,认识功能、规范功能、调节功能是最基本的功能,此外还有导向功能、激励功能等。
2.道德的作用
道德的作用是指道德的认识、规范、调节、激励、导向、教育等功能的发挥和实现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及实际效果。道德的作用主要表现在:道德为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和发展服务,是一种重要的精神力量;道德对其他社会意识形态的存在有着重大的影响;道德通过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道德是提高人的精神境界、促进入的自我完善、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在动力;在阶级社会中,道德是调节阶级矛盾和对立阶级之间开展阶级斗争的重要工具。
在道德作用问题上,要反对两种极端的看法,即“道德万能论”和“道德无用论”。“道德万能论”片面夸大道德的作用,认为道德决定一切、高于一切、支配一切,只要道德水平高,一切社会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这种观点的根本错误在于,颠倒了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同上层建筑之间的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否定了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在社会发展中的决定作用。事实上,无论是在古代社会,还是在现代社会,道德都不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最终决定因素。“道德无用论”则根本否认道德的作用,或者通过强调非道德因素的作用来否定道德的积极作用,或者通过强调道德的消极因素来否定道德的积极作用。这种观点的根本错误在于,忽视了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由经济基础所决定,另一方面对经济基础和生产力发展有一定的反作用。片面强调其消极方面,或从根本上忽视其积极方面的存在,必然不利于道德作用的发挥。
在看到道德具有重大作用的同时,也必须看到道德发挥作用的性质并不都是一样的。道德发挥作用的性质与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相联系,由道德所反映的经济基础、代表的阶级利益所决定。只有反映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和进步阶级利益的道德,才会对社会的发展和人的素质的提高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否则,就不利于甚至阻碍社会的发展和人的素质的提高。道德的力量是广泛的、持久的、深入的,既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意志、行为和品格,也深刻地影响着社会的存在和发展。
(三)社会主义道德是崭新类型的道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