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绪论 担当复兴大任 成就时代新人
    • 1.1 教学大纲
    • 1.2 课程教案
    • 1.3 第一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
    • 1.4 第二节 新时代呼唤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 1.5 第三节 提升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
    • 1.6 本章课件
    • 1.7 章节习题
    • 1.8 拓展阅读
  • 2 第一章 领悟人生真谛   把握人生方向
    • 2.1 第一节 人生观是对人生的总看法
    • 2.2 第二节 正确的人生观
    • 2.3 第三节 创造有意义的人生
    • 2.4 本章课件
    • 2.5 章节习题
    • 2.6 拓展阅读
  • 3 第二章 追求远大理想 坚定崇高信念
    • 3.1 第一节 理想信念的内涵及重要性
    • 3.2 第二节 坚定信仰信念信心
    • 3.3 第三节 在实现中国梦的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
    • 3.4 本章课件
    • 3.5 章节习题
    • 3.6 拓展阅读
  • 4 第三章 继承优良传统  弘扬中国精神
    • 4.1 第一节 中国精神是兴国强国之魂
    • 4.2 第二节 做新时代的忠诚爱国者
    • 4.3 第三节 让改革创新成为青春远航的动力
    • 4.4 本章课件
    • 4.5 章节习题
    • 4.6 拓展阅读
  • 5 第四章  明确价值要求  践行价值准则
    • 5.1 第一节 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
    • 5.2 第二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显著特征
    • 5.3 第三节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5.4 本章课件
    • 5.5 章节习题
    • 5.6 拓展阅读
  • 6 第五章 遵守道德规范 锤炼道德品格
    • 6.1 第一节 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与原则
    • 6.2 第二节 吸收借鉴优秀道德成果
    • 6.3 第三节 投身崇德向善的道德实践
    • 6.4 本章课件
    • 6.5 章节习题
    • 6.6 拓展阅读
  • 7 第六章 学习法治思想  提升法治素养
    • 7.1 第一节  社会主义法律的特征和运行
    • 7.2 第二节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 7.3 第三节 维护宪法权威
    • 7.4 第四节 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 7.5 本章课件
    • 7.6 章节习题
    • 7.7 拓展阅读
  •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文)
    • 8.1 民法典目录
    • 8.2 第一编  总则
    • 8.3 第二编  物权
    • 8.4 第三编  合同
    • 8.5 第四编  人格权
    • 8.6 第五编  婚姻家庭
    • 8.7 第六编  继承
    • 8.8 第七编  侵权责任
    • 8.9 附则
  • 9 普法微视频
    • 9.1 播音式
    • 9.2 说课式
    • 9.3 情境式
  • 10 “典”亮生活学生作品展示
    • 10.1 “典”亮生活:不当得利
    • 10.2 “典”亮生活:饲养宠物
    • 10.3 “典”亮生活:网络暴力
    • 10.4 “典”亮生活:未成年人打赏
    • 10.5 “典”亮生活:肖像权侵害
第一节 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与原则





1. 社会主义道德是崭新类型的道德

道德同其他社会意识形态一样,不是亘古不变的。迄今为止,人类社会先后经历了五种基本社会形态,与此相适应,出现了原始社会的道德、奴隶社会的道德、封建社会的道德、资本主义社会的道德、社会主义社会的道德。在社会主义社会,有一部分先进分子还身体力行共产主义道德。

纵观道德发展的历史,进步与落后、善良与邪恶、顺利与曲折交织其中,使得数千年来的道德现象纷繁复杂、矛盾重重。但是,不管这个进程多么复杂,人类道德的发展是一个曲折上升的历史过程。人类道德发展的历史过程与社会生产方式的发展进程大体一致,这是道德发展的基本规律。虽然在一定时期可能有某种停滞或倒退现象,但道德发展的总趋势是向上的、前进的,是沿着曲折的道路向前发展的,或者叫作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进。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是人类道德合乎规律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人类道德发展史上的一种崭新类型的道德,是对人类道德传统的批判与继承,并必然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实践的发展而与时俱进。

与以往社会的道德形态相比,社会主义道德具有显著的先进性特征。这种先进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社会主义道德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反映。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社会,广大人民不仅在政治上实现了当家作主,而且在道德上实现了由被动到主动的转变。其次,社会主义道德是对人类优秀道德资源的批判继承和创新发展。以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为例,我们今天倡导的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不仅与中华传统美德相承接,与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战争年代创立的革命道德相延续,同时也是对人类优秀道德成果的吸收和借鉴。最后,社会主义道德克服了以往阶级社会道德的片面性和局限性,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坚持以集体主义为原则,展现出真实而强大的道义力量。


2. 为人民服务是对全体社会成员的要求

在市场经济改革深入的今天,有人认为市场经济肯定人们追求正当利益的行为,承认人们追求自身合法利益的正当性,在这种情势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已经和这个时代不“合拍”了,因此,也就不需要雷锋精神、张思德精神,而是需要建构一套与新时代相适应的道德理念、规范和象征性的符号。事实果然是这样吗?这需要我们做出审慎的分析。高度物化的快节奏生活,并不能让人心得到安顿和鼓舞,更有可能把人拉向深渊,无所适从。

当中国共产党将“为人民服务”五个字作为服务方向和宗旨时,它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奇迹已经注定。一百年来,我们党正是坚持了正确的执政理念,坚持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一以贯之地贯穿于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各个时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

战争年代,奉献和牺牲的是鲜血和生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年代,奉献和牺牲的是健康、利益乃至生命。从1998年抗洪抢险的滚滚洪流到2003年全国抗击非典瘟疫的战斗,从2008年汶川大地震、2010年玉树地震的抗震救灾到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处处闪现着“为人民服务”最耀眼的光辉。当前,在全面深化改革伟大事业的进程中,面对社会转型、体制转轨、思想多样、观念多元、利益多端的新形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非但没有褪去它的底色,反而成为更加具有凝聚力的新精神。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于不同利益群体和不同觉悟程度的人们,为人民服务的具体要求不可能是完全一样的,对于不同层次的人们应该有不同的要求。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无私奉献也是为人民服务;顾全大局、先公后私、爱岗敬业、办事公道是为人民服务;热心公益、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扶贫济困、帮残助残也是为人民服务;遵纪守法、诚实劳动并获取正当的个人利益,同样是为人民服务。事实证明,在我们的社会中,不论从事何种职业、处于何种岗位,也不论能力大小、职务高低,每个人都能够通过不同形式实践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要求。认为 “为人民服务”只适用于党员干部而不能推广到全体人民的看法是一种误解。要坚持以人为本,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为人民、为社会多做好事,形成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道德风尚。

社会主义中国需要“为人民服务”。从一个国家的国魂中,从一个民族的民族魂中,从道德的终极谱系和目的中,“为人民服务”是我们一切美好愿望的起点和锻造良好的人伦关系的熔炉。

3. 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原则

社会主义道德的原则是集体主义。在我国,国家利益、社会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根本上的一致性,使得集体主义应当而且能够在全社会范围内贯彻实施。早在1956年,毛泽东同志就曾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把集体主义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原则。《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中的总体要求里面提到要“以集体主义为原则”,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集体主义作为道德原则,具有正确处理个人利益、集体利益与国家利益关系的重要作用。从根本上说,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是相辅相成、辩证发展的,一方面,没有集体和国家的富强,就不能切实保障个人的发展;另一方面,集体和国家又因为个体的能动性得到充分发挥,才能成为充满活力、具有创新能力、富有蓬勃朝气的集体和国家。

集体主义强调国家利益、社会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国家利益、社会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是不能分割的。国家利益、社会整体利益体现着个人根本的、长远的利益,是所有社会成员共同利益的统一。同时,每个人的正当利益,又都是国家利益、社会整体利益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国家社会的兴衰与个人利益得失息息相关。在现实生活中,国家利益、社会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是相辅相成的,要力求做到共同发展、相互增益、相得益彰。

集体主义强调国家利益、社会整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集体主义强调,在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社会整体利益发生矛盾尤其是发生激烈冲突的时候,必须坚持国家利益、社会整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原则,即个人应当以大局为重,使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社会整体利益,在必要时作出牺牲。集体主义要求个人为国家、社会作出牺牲并不是随意的,只有在不牺牲个人利益就不能保全国家利益、社会整体利益的情况下,才要求个人作出牺牲。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之所以强调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社会整体利益,归根到底,既是为了维护国家、社会的共同利益,最终也是为了维护个人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

集体主义重视和保障个人的正当利益。集体主义促进和保障个人正当利益的实现,使个人的才能、价值得到充分的发挥。对于集体主义来说,只有个人的价值、尊严得到实现,个人的正当利益得到保证,集体才能有更强大的生命力和凝聚力。集体主义重视个人利益的实现,并不等于任何个人不分场合不分时间的利益需求都应该无条件得到满足。集体主义所重视和保障的是个人的正当利益,对于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的行为,集体主义不但不保护,而且强烈反对和禁止。


4. 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道德一经产生,就会作为一份历史遗产流传下来,在客观上就有一个如何对待的问题。观今宜鉴古,无古不成今。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无疑要批判地继承历史上优秀的道德传统。中国传统道德源远流长、内容丰富。但传统道德是一个矛盾体,具有鲜明的两重性:属于精华的部分,表现出积极、革新、进步的一面;属于糟粕的部分,则表现出消极、保守、落后的一面。中华传统美德作为中国传统道德的精华部分,为今天的道德建设提供了丰富的资源,要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基础上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不忘本来,辩证取舍,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加强对中华传统美德的挖掘和阐发。中华传统美德是经过漫长的社会发展而形成的,不可避免地打上了传统社会的印记,在内容和形式上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与今天的现实生活不相适应的地方。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必须通过科学的分析和鉴别,把其中带有阶级和时代局限性的成分剔除出去,把其中具有当代价值的道德精神挖掘出来,总结传统美德中丰富的思想道德资源,对中华传统美德的德目、观点进行新的诠释和激活,结合现代生活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努力推动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譬如怎么对待父母、朋友、师长、陌生人等,应根植于本土文化资源;孝敬,家庭的稳定性、凝聚力,重视教育和忠信,仍然是老百姓选择的最主要的价值。儒家所提倡的仁、义、礼、智、信、忠、孝、诚、恕这些价值,如果在剔除它的历史负面性之后,完全可以提炼、活化它的合理因素,渗透到今天的生活中去,作为正面的、积极的、健康的力量参与现代化的建设,来治疗现代社会的疾病。

用中华传统美德滋养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实现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就是要把传统道德作为当代中国社会主义道德的重要资源和凭借,实现我们的新道德与传统美德的直接继承和延续。我们的新道德建设,一方面离不开变化了的社会生活实践这个源,但同样也离不开传统美德这个流。传统伦理道德是一个包含着多层次的复杂体系,不同层次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和意义是不一样的。就儒家伦理的内容而言,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其核心精神即“仁”学,这是儒家关于人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最一般的价值精神;二是其特定的社会伦理价值观层次,如三纲五常、家族本位、忠孝等;三是日常生活中为人处世的一般的行为准则,如义、智、恭、宽、信、敏、中庸等。对我国传统道德资源这个流,能继承的和要继承的,主要是摒弃其封建国家政治伦理的糟粕,转化个体道德、家族道德与社会道德中的合理成分,以指导现代社会民众的日常生活。例如,传统社会生活中讲忠诚于事、忠诚于人的精神,行业道德中的讲求信誉、勤勉敬业精神,人与人之间的诚信精神,家族道德中的讲求亲情孝道、和睦团结的精神,个体道德中的讲求个人修养、追求美德的精神,全社会的讲求礼仪、维护秩序的精神等都是可以批判继承的。涉及人类基本道德的一些普遍资源更是可以直接继承,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忠恕之道,仁爱他人,重视义务责任,天下为公、“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宁俭勿奢”的自律精神和“重群克己”的合作精神等。要结合时代要求,按照是否有利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否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道德体系,是否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标准,充分彰显其时代价值和永恒魅力,使之与现代文化、现实生活相融相通,成为全体人民精神生活、道德实践的鲜明标识。要立足面向大众、服务人民,发挥中华传统美德人伦日用的化育功能,使传统美德与日常生活水乳交融,让传统美德中蕴含的伦理精神点点滴滴地融入人们的生活,生根发芽,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

在对待传统道德的问题上,要反对两种错误思潮。一种是“复古论”,认为道德建设的最终目标就是要恢复中国“固有文化”,形成以中国传统文化为主体的道德体系;另一种是“虚无论”,认为中国传统道德从整体上来说在今天已经失去了价值和意义,必须从整体上予以全盘否定。这两种观点都是错误的,割断了道德的历史与发展的关系,都不利于社会的发展和道德的进步。我们要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