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指导思想与原则、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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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指导思想与原则、任务
一、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指导思想
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应当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坚持理性、规范、适时、有效处置,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以“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工作目标,努力提高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二、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预防为主
(二)统一领导
(三)教育疏导
(四)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慎用武器警械
(五)依法果断处置
三、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主要任务
(一)掌握社会不稳定情况和群体性事件动态,迅速向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通报涉事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二)深入了解事件起因、规模、人员构成、发生区域、表现形式、激烈程度和群众的要求等具体情况,准确研判事件性质、发展态势和处置时机,提出相应的处置意见和建议,报告党委、政府决策。
(三)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保护党政机关等重点部位及现场人员的安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疏导化解工作。
(四)适时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处置措施,控制局势,平息事态,恢复正常秩序。
(五)掌握事件中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和非法组织以及敌对分子插手情况,及时固定证据,依法适时打击处理。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制定和完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的预案,组织开展模拟演练,切实加强对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民警的教育培训,特别是应当加强对县级公安机关指挥员的任前和岗位培训,使其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处置预案和处置警械及装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