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学总论

陈丽丽

目录

  • 1 第一章  侦查学概论
    • 1.1 第一节  侦查学的概念
    • 1.2 第二节  侦查学的研究对象和内容
    • 1.3 第三节 侦查学的学科体系
    • 1.4 第四节  侦查学的研究方法
    • 1.5 第五节 侦查学与相邻学科的关系
    • 1.6 第六节 侦查学的发展简史
    • 1.7 本章小结
  • 2 第二章  侦查学原理
    • 2.1 第一节  物证交换原理
    • 2.2 第二节  因果关系原理
    • 2.3 第三节  同一认定原理
    • 2.4 本章小结
  • 3 第三章  侦查主体
    • 3.1 第一节  侦查主体概述
    • 3.2 第二节 侦查机构
    • 3.3 第三节 侦查人员
    • 3.4 第四节 侦查监督
    • 3.5 本章小结
  • 4 第四章 侦查客体
    • 4.1 第一节 侦查客体概述
    • 4.2 第二节 刑事案件的构成
    • 4.3 第三节 刑事案件的特点
    • 4.4 第四节 刑事案件的发案规律
    • 4.5 第五节 刑事犯罪发展趋势预测
    • 4.6 本章小结
  • 5 第五章 政策的任务、方针和原则
    • 5.1 第一节 侦查的目的和任务
    • 5.2 第二节 侦查的方针
    • 5.3 第三节 侦查的原则
    • 5.4 本章小结
  • 6 第六章  侦查模式
    • 6.1 第一节  侦查模式概述
    • 6.2 第二节侦查模式的分类
    • 6.3 第三节 侦查模式的多元与侦查方法的创新
    • 6.4 本章小结
  • 7 第七章 侦查程序
    • 7.1 第一节 受案与立案
    • 7.2 第二节 采取侦查措施
    • 7.3 第三节 破案与销案
    • 7.4 第四节  预审查证
    • 7.5 第五节 侦查终结
    • 7.6 第六节 侦查阶段的律师介入
    • 7.7 本章小结
  • 8 第八章  侦查行为
    • 8.1 第一节  侦查行为概述
    • 8.2 第二节  侦查行为的分类
    • 8.3 第三节 侦查行为的实施原则
    • 8.4 本章小结
  • 9 第九章  侦查比较
    • 9.1 第一节 英国侦查制度及实践概述
    • 9.2 第二节 美国侦查制度及实践概述
    • 9.3 第三节 法国侦查制度及实践概述
    • 9.4 第四节 德国侦查制度及实践概述
    • 9.5 本章小结
  • 10 新建课程目录
第五节 侦查终结


一、侦查终结的条件和要求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0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74条的规定,侦查终结的案件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案件事实清楚

 (二)证据确实、充分

 (三)犯罪性质及罪名认定准确

 (四)法律手续完备

二、对侦查终结案件的处理

    (一)移送审查起诉

     (二)撤销案件或终止侦查

三、对侦查阶段扣押物品的处理

侦查终结时,对侦查过程中收集、扣押的物品要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妥善处理。

(一)随案移交

(二)发还

(三)上缴

(四)暂予保存或销毁

四、侦查卷宗的整理与归档

五、补充侦查、要求复议、提请复核

(一)补充侦查

1.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检察机关认为案件证据不足或犯罪事实不清,而退回补充侦查的。

2.公安机关侦查部门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起诉,而检察机关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还不确实充分或者遗漏罪行及同案犯罪嫌疑人,而退回补充侦查的。

(二)要求复议

1.公安机关认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错误时,可以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复议。公安机关应在5日内制作《要求复议意见书》,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送交人民检察院复议。

2.公安机关认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时,可以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复议。公安机关在收到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后,应在7日内制作《要求复议意见书》,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复议。

(三)提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