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析判断案情,拟定侦查方案
(一)案情分析
(二)拟定侦查工作方案
1.侦查工作方案的概念及意义
侦查工作方案,又称侦查计划,是侦查部门针对立案的条件,为及时、有效地开展侦查工作而制定的案件侦查的总体规划和行动方案。侦查部门在案情分析后,对疑难、复杂、重大、特别重大案件决定立案侦查的,应当拟定侦查工作方案。
2.侦查工作方案的内容
(1)对案情的初步分析和判断,包括对线索来源可靠程度和涉嫌范围的确定;
(2)侦查方向和侦查范围;
(3)为查明案情需要采取的措施;
(4)侦查力量的组织和分工;
(5)需要有关方面配合的各个环节如何紧密衔接;
(6)侦查所必须遵循的制度和规定;
(7)如属预谋犯罪案件,还应当提出制止现行破坏和防止造成损失的防范性措施。
二、选择侦查途径,发现犯罪嫌疑
侦查途径,是指在侦查过程中,查明犯罪事实,收集犯罪证据,实现侦查破案的路径和方法。它是侦查工作开始的起点,是发现犯罪嫌疑线索的最初路径。
1.常用的侦查途径
(1)从作案人体貌特征、损伤特征入手;
(2)从作案方法手段、习惯动作、特殊技能等入手;
(3)从现场遗留痕迹、物品入手;
(4)从排查作案时间、作案地点等情况入手;
(5)从赃款赃物入手;
(6)从进出现场的方向、路线、踪迹、方法等入手;
(7)从作案动机、因果关系入手;
(8)从知情条件、反常表现入手;
(9)从前科劣迹、犯罪情报资料入手;
(10)从通信信息、活动轨迹入手。
2.最佳侦查途径的选择
(二)发现犯罪嫌疑人
1.调查访问
2.摸底排队
3.公布案情,进行悬赏,依靠基层组织
4.实施技术侦查
5.利用基础工作和秘密力量
6.守候监视、巡逻盘查
7.查询和分析视频、通信和网络信息资料
8.检索、查对犯罪情报资料
9.审查犯罪团伙、流窜犯和在押犯
三、开展深入侦查,认定犯罪嫌疑
(一)筛选和确定重点犯罪嫌疑人
(二)认定犯罪嫌疑人
四、获取犯罪证据,抓获犯罪嫌疑
(一)收集和获取犯罪证据
(二)抓获犯罪嫌疑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