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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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内容概述
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起到了很好的法律保障作用。了解就业的相关政策法规,使大学毕业生在就业时学会用政策法规保护自己,少走弯路,少受损失,成功就业。维护就业权益是现实需要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录用不公平、不知道自己的权益以及不知道该如何保护权益的问题。由于就业协议书在格式、内容和形式方面的缺陷,以及毕业生对法律知识的缺乏和法律意识的淡薄,影响毕业生行使正当合法的就业权益。
一、大学生就业权益
新形势下,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权益的教育,增进对国家劳动就业政策、劳动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大学生的法律维权意识,提高他们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显得至关重要。
1. 自主择业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选择职业的权利。实行并轨招生后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委培生、定向生除外),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毕业生就业只要符合国家有关就业方针、政策,就可以自主选择用人单位,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和能力去选择自己将要从事的职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更不可将个人意志强加于毕业生。
2. 平等就业权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毕业生在参加就业求职过程中,同样享有平等就业权。平等就业,应当包括及时、全面准确地获取就业信息,就业时公平、公正,择优推荐,参加“双选”时与招聘单位自主洽谈协商等方面。
3. 信息知情权
毕业生有全面、真实获取用人单位信息的权利。
在双向选择的过程中,毕业生有权向用人单位了解具体的使用意图、工作环境、薪酬待遇、发展前景等情况,从而做出符合自身条件的选择;用人单位有义务向毕业生和学校如实介绍本单位的真实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资料。
4. 公平录用权
由于各项政策及配套措施的滞后,完全开放公平的就业市场尚未真正形成,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如性别歧视、地域歧视、关系就业等。
用人单位使用毕业生的过程中,必须公平、公正,一视同仁。
5. 违约求偿权
毕业生就业协议一经签订,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都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协议,均须得到另外两方的同意,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用人单位无故要求解除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有权要求对方严格履行就业协议。
二、毕业生如何维护就业权益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英国法学家 波洛克
毕业生要认真对待自己的就业权益,并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就业权益。
1.签好就业协议书,充分发挥协议书的作用
v查明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是否合格?
v查明有关协议条款是否明确合法?
v签订就业协议书要合乎程序。
v违约责任要写明。
2.积极预防合法权益遭受侵害
v毕业生在就业求职过程中,无论是自荐,应聘,接受面试、,洽谈就业意向,都应本着 "真诚、信实、平等"的原则,以自身实力参与竞争,双向选择。
v同时,要有风险意识,对于有些用人单位招聘人员时,夸大优厚条件,以欺骗手段吸引人才的做法要有提防戒备心理,预防侵害自身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
3.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v由于就业市场不尽成熟和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尚不健全,加以社会风气、旧观念、旧思想的影响,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难免的权益受到侵害。
v针对侵犯就业权益的行为,毕业生应向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学校进行申诉,并听取他们的处理意见,同时也可提交给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调解和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借助新闻媒体进行救济
v借助新闻媒体进行救济。新闻媒体可以发挥很好的舆论导向作用,可以通过对各种不公正现象进行曝光、报道的方式,引起相关部门对这些现象的重视,从而促使这些问题的有效解决。
v毕业生在碰到就业权益被侵犯时,如果采取相关措施仍然无法很好解决,可以向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反映,借助舆论力量得到解决。
三、常见求职陷阱
v押金陷阱:一些公司可能规模不大,薪水不不高,但开出一些诱人的条件,如在大城市工作,解决户口问题等。双方谈的差不多了,公司又表示:为了增加双方的信任,要求学生在工作之前缴纳一定押金,等学生交完押金、工作一段时间之后,公司又表示工作岗位调整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兑现。公司算准了学生不愿意服从,就以学生主动放弃为由,不予退还押金。
v信息陷阱:网上应聘已经逐渐成为大学生求职的主要形式。网上应聘使得大学生的个人信息很容易被公开,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学生找工作心切的心理,招摇撞骗。
v宣传陷阱:为了提高自身的知名度,一些企业会不失时机利用照片对企业或品牌形象进行宣传。对于他们来说,在招聘会现场租下一个展位,或在网站、报纸等媒体上刊登一条招聘信息,最便宜的仅需要几百块,却能赚足曝光度。
v智力陷阱:一些公司以招聘为名,把该公司遇到的问题以考题的形式要求应聘者作答,或是针对与该公司有关的特定题目要求应聘者做案例分析等,进而窃取获取优秀的创意或方案。
v高薪陷阱:对于一个刚毕业的学生来说,高薪非常有吸引力。一般打着高薪招聘旗号的公司,从收简历、面试到笔势,整套程序看起来非常正规。但是,这种高薪一般固定工资部分很低,高薪主要来自业绩提成。
v试用期陷阱:一般来说,单位用人设置试用期是正常的,试用期一般是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很多公司为了使用廉价劳动力,抓住学生急于找工作的心理,堂而皇之地打出试用期的牌子,看起来非常规范,等到试用期一结束,以种种理由就把学生解雇了。
v合同陷阱:如规定:“在本合同期内,若乙方因本人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如规定:“本合同期内,乙方不许结婚,也不许怀孕。”
如合同约定,在工作期间企业只负担工资,不负责缴纳任何社会保险;发生工伤一律自负,企业概不负责 。
如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入职时要向用人单位交纳押金、保证金等。
如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内容约定不明或出现歧义时,企业有解释权。
四、如何规避求职陷阱
望
§ 仔细观察公司的外部环境和人员情况,办公所在地的环境、公司人员的基本素质等。
§ 这些摆在眼前的实物,绝不能视而不见,它们都可以较为真实地传递出公司的基本情况。
§ 正规的单位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若面试地点放在临时租借的民房或者小宾馆,或是现场十分简陋,“一间门面,一部电话,几把椅子”,要格外提高警惕。
闻
§ 通过上网找资料、发帖询问等,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概况。
§ 对那些无法通过网站资源追踪其踪影的小公司,可以通过和前台、保安、一般职员聊天了解公司现状。
问
§ 对亲人、老师、专业人士、同学、朋友等进行有目的的探询。
§ 关乎自己切身利益的事情,千万别不好意思张口,他们站在第三者的客观角度,可以为你提供行之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切
§ 直接交手,试探虚实。在面试时,不用只做个回答者,有提问的机会千万要牢牢把握,别轻易失去一次上佳的了解企业的机会。
在应聘过程中,留心观察工作人员的形迹,若是所谓“经理”没有任何专业素养,面试时只谈收钱的肯定是问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