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国历史学派
THE GERMAN HISTORICAL SCHOOL
德国历史学派指的是19世纪产生在德国的一个经济学学派,通常又分为旧历史学派与新历史学派,而在旧历史学派之前提出国家经济学的李斯特又被视为历史学派的先驱。其共同点是对国家的作用、民族的历史经历的特殊性给予了特别的关注。经济学中的德国历史学派的产生与德国近代以来不同于其他欧洲国家的历史发展进程和德国的思想理论传统有直接的关系,在推进德国社会福利制度的建设中,历史学派发挥了重要的思想作用。德国历史学派形成于十九世纪初期,兴起于十九世纪四十年代,之后在德国流行了近半个多世纪。它的风格迥异于当时的主流经济学—古典经济学,是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第一个反对者。十九世纪末,经过著名的德奥方法论之争以后,德国历史学派归于沉寂。纵观德国历史学派的兴起、鼎盛和衰亡过程,有一个现象颇引人注目,那就是在主流经济学(古典经济学)衰落时,历史学派兴起;而当主流经济学重新崛起时,历史学派却衰落了。
德国历史学派:
德国历史学派(The school of German history)的先驱为F.李斯特。此后W.罗雪尔将以 F.K.von萨维尼为代表的法学研究中的历史方法,应用到经济学方面,奠定了这一学派的基础。继之有B.希尔德布兰德和K.G.A.克尼斯,形成了旧历史学派。1870年后,由于工人运动和各种社会问题的出现,在旧历史学派传统的基础上,形成了以G.von施穆勒为首的新历史学派,其主要代表人物有L.布伦塔诺和A.瓦格纳。20世纪初期从内部批判历史学派,并促进历史学派的解体的主要人物有M.韦贝尔和W.桑巴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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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地说,历史学派的经济学家们并没有系统的社会福利理论,他们的社会福利主张也没有上升为思想理论的讨论,而是停留在较为经验的社会政策层面,针对德国社会的现实矛盾,特别是针对劳资矛盾,为了平息工人阶级的反抗和斗争而提出来的。从本质上讲,历史学派的社会福利主张是“通过社会政策的方法安抚劳动阶级的方案”,而不是创造消灭阶级对立,实现社会的平等和自由的条件。因此,他们从自己的经济学的基本观点——zs各个国家各有自己的特点,因此要各自选择适合自己特点的发展道路—出发,主张德国应该选择一条以新教伦理为原则,以公共福利和社会公正为方向的发展道路。国家要通过制定社会政策来推进社会福利。
为此,他们于1872年成立了“社会政策协会”,施穆勒、瓦格纳以及石历史学撅的代表人物都是协会的成员。而且除了社会民主党这个工人政党外,其他党派都有人参加这个社团组织。由于其成员中的大多数是大学教师,他们经常在讲台上宣扬他们的社会政策主张,又被人戏称为“讲坛社会主义者”。他们的主旨,就是在不根本推翻资本主义体制的基础上,吸收社会主义的一部分理想,保护劳动者的正当利益,以国家立法和行政管理的手段来缓解工人阶级的贫困。
社会政策协会成立后不久,德国就开始进入了经济发展的萧条时期,资本主义经济造成的贫困、失业问题更加突出。而以重化工业占主导地位的上业化过程中工伤事故也更严重,再加上经过几十年的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过程,最初进人资本主义企业的一代人已经开始步人老年,他们与传统的社会保护关系已经失去了联系。所有这一切都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所以瓦格纳说,所谓社会问题,就是分配上的不公平。……所谓社会政策,就是要把分配过程范围内的各种弊害,采取立法及行政手段,以争取公平为目的而加以清除的国家政策。
后来,瓦格纳进一步明确提出应该把个人主义与社会主义结合起来,提倡“国家社会主义”。即一方面对铁路、矿山、通讯、邮政、银行以及各种公用事业等实行国有化,但是在其他领域仍然维护私有制经济;另一方面通过国家的财政税收政策限制私有经济,并通过实行累进税和社会政策进行收入再分配以缩小贫富差距,使劳动者获得更多的利益,国家应该保护劳动者。同时国家还应该负责协调劳资矛盾、保护上人的生产安全、提高工资、缩短劳动时间、优待女上和童工,并通过国家的社会保险保障劳动者的意外事故和社会消费。
瓦格纳指出“我们的社会改革,是在上层阶级道义的反省之下,以国家权力为主体,让劳动阶级被动地成为国家社会主义的受益者”。“政府对于国民经济经济生活的干涉及地方自治团体统治权的扩大,会渐渐接近社会主义的门口。所谓实行部分社会主义,就是对所有的分配不均现象加以调整”。
施穆勒则从他自己的经济学说出发,既然不存在着普遍的经济规律,自由主义经济学家所说的“工资铁律”也就仅含有部分道理,所以他认为对于工资也就应该除了考虑供求关系的作用外,还应该考虑工会的要求,考虑运用工厂法和其他社会制度来影响工资。根据他的心理、道德、法律因素对人类经济活动的决定作用的观点,国家体现着人与人、阶级与阶级之间的道义关系的观点,他认为工资的决定还要考虑市场上也是有感情道德关系存在的。另外,他还提出征税应该取自财产,而不应该取自劳动。
从总体上说,德国历史学派的社会福利主张是与他们的基本的经济观点密切联系的,所以在社会福利问题上也是主张由国家制定社会福利政策、由国家承担责任、发挥作用的。其目的是使劳动者的权益得到适当的保护,结果是既增进了工人的利益,也平息的工人的愤怒。对这种既能够维护贵族和资产阶级统治,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个人利益的主张,自然也就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同。俾斯麦在运用反社会主义的《非常法》打击社会民主党的同时,也提出了一系列的社会保险法案以换取工人阶级对国家的好感。

视频:俾斯麦与德意志帝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