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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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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练习题

二、元伦理学的方法:
直觉主义方法指的是仅仅诉诸于人们的内心的良知良能,在行为选择上只关注行为的动机,而不注重行为的效果。直觉主义方法又可以分为价值论直觉主义方法和义务论直觉主义方法。前者以摩尔为代表,后者以普里查德、罗斯为代表。他们分别以"善"和"义务"作为不证自明的前提。在方法上,二者有着直接的一致性。摩尔认为,以往的伦理学混淆了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区别,直接从事实判断中推导出价值判断,犯了"自然主义错误",也就是用某种存在的事物来规定善的方法。这是不对的。摩尔认为善不能被定义的。在他看来,任何一个学科都有第一原理,这个第一原理是其他一切理论分析的依据。但是第一原理本身不能再被分析。否则就不是第一原理。下定义就是分析,就是把复合的事物划分成单一纯粹的事物。善本身是一个单一纯粹的概念,它本身不能被定义。这样,善就是不证自明的,是不依赖主体而客观存在的。这样,由事实判断完全可以过渡到价值判断。由此,以善为研究对象的伦理学就有了一个客观基础,伦理学可以成为一门科学。如果善不能通过理性或感性的方式被把握,那么,能把握的方式只有直觉。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选择,只能依靠直觉来解决。直觉主义方法看到了"应然"与"实然"的差别,揭示了善的客观性,力图把伦理学建设成为一门客观性科学。
情感主义方法把道德判断甚至整个伦理学看作是一种非事实描述的主观情感态度与信念的表达,认为道德判断以至伦理学并不具有科学的逻辑必然性、普遍确定性及其效准性。伦理学要成为科学,就必须退出以道德活动、道德现象为研究内容的伦理学,转向道德语言分析。其代表人物有罗素、维特根斯坦、艾耶尔、史蒂文森等。晚年的罗素认为价值本身不具有客观性,包括道德价值在内的所有价值都是人们欲望和感情的表达而已。所以,伦理学不能作为一门科学知识而存在。维特根斯坦则认为,伦理学是超验的,伦理学所使用的语言都是比喻或者寓言式的,我们无法作任何逻辑分析。情感主义方法明确区分了价值与事实,明确认为道德属于价值领域,揭示了道德的主观性的一面。这种方法侧重于日常道德语言分析,为伦理学的发展做出了贡献。语言分析的方法主要以以黑尔、图尔闵为代表。情感主义伦理学立足于"非认识主义"的基点上,使其在许多基本问题上陷人了难以解脱的理论矛盾之中,难以成为一门真正的科学。情感主义伦理学的集大成者史蒂文森看到了这一理论必须寻找新的出路,并提出了道德语言分析之重要性的问题。以黑尔为代表的语言分析伦理学围绕着这一问题展开了研究,他们把对伦理学语言的逻辑分析由一般的哲学方法论层次转移到道德语言和逻辑的专门化的特殊研究层次上来,分析更为详细具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