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2023秋)

渤海大学 郑淑媛

目录

  • 1 绪论 伦理学的基本理论
    • 1.1 伦理与道德的区别与联系
    • 1.2 伦理学的研究对象
    • 1.3 伦理学的哲学基础——伦理学与哲学的关系
    • 1.4 伦理学的哲学基础——伦理学的基本问题
    • 1.5 伦理学的人性基础 ——   传统人性观
    • 1.6 伦理学的人性基础——马克思主义人性观
    • 1.7 伦理学的研究方法 ——规范伦理学的研究方法
    • 1.8 伦理学的研究方法——元伦理学的方法
  • 2 关于道德的基础知识
    • 2.1 道德及其矛盾特殊性
    • 2.2 道德的起源
    • 2.3 关于道德本质的各种观点
    • 2.4 道德的本质(一)社会意识形式
    • 2.5 道德的本质(二)特殊的规范调节体系 道德的本质(三)实践精神
    • 2.6 道德评价及其确立的根据
    • 2.7 道德评价根据
    • 2.8 道德评价的方式和方法
    • 2.9 道德评价的标准
  • 3 第三章 人类历史上的道德问题
    • 3.1 人是什么
    • 3.2 人是否有自由
    • 3.3 多数人与少数人的利益:利己主义
    • 3.4 数人与少数人的利益:利他主义
    • 3.5 多数人与少数人的利益:功利主义
    • 3.6 数人与少数人的利益:马克思主义的集体主义与中国古代人的看法
    • 3.7 数人与少数人的利益:康德和中国儒家的义务论
  • 4 重建社会主义体系
    • 4.1 集体主义原则定义及其理解
    • 4.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集体主义的理解
    • 4.3 人道主义内涵以及发展阶段
    • 4.4 人道主义的根据和内涵
    • 4.5 科学人道主义的根据及其要求
    • 4.6 功利和公正辩证统一原则(一)功利及其理解
    • 4.7 公正的含义及功利与公正的辩证统一
    • 4.8 社会主义伦理原则的序列性问题
    • 4.9 道德规范及特征
    • 4.10 道德规范的自律性
    • 4.11 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层次性及原因
    • 4.12 两性关系的本质及爱情的道德要求
    • 4.13 婚姻家庭的道德基础以及道德要求
    • 4.14 职业道德、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及其特点
    • 4.15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职业道德建设
    • 4.16 社会主义道德范畴-道德义务
    • 4.17 社会主义道德范畴-道德良心
  • 5 当代伦理问题研究
    • 5.1 应用伦理学
    • 5.2 生态伦理学的发展过程
    • 5.3 生态伦理学的定义和基本原则
    • 5.4 生态伦理学的基本规范以及热点问题
    • 5.5 生命伦理学的含义、研究领域及安乐死
    • 5.6 基因筛查、克隆的伦理问题
    • 5.7 网络伦理的研究对象、学科性质以及研究的问题
    • 5.8 网络伦理原则
    • 5.9 全球伦理含义
    • 5.10 全球伦理建设的可能性、内容和方法
  • 6 道德教育和道德修养
    • 6.1 道德教育的人性基础以及道德教育定义
    • 6.2 道德教育的过程、特征和方法
    • 6.3 道德修养
    • 6.4 道德境界
道德的本质(一)社会意识形式
  • 1 内容
  • 2 练习题






马克思主义认为道德既不是人主观自生的,也不是神的意志。道德的本质蕴藏于社会生活之中。道德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受着社会关系特别是经济关系的制约。 

一)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

 第一,社会经济结构的性质直接决定各种道德体系的性质。有什么样的社会经济结构,就相应地有什么样的社会道德。在人类历史上,社会经济结构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经济结构,一种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经济结构。与这两种经济结构相适应,也产生了两种不同类型的道德:一种是统一的社会道德,包括原始社会的原始共产主义道德和在资本主义社会萌芽、在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发展和完善、并随着共产主义社会的实现而形成的全人类道德;另一种是对立的阶级道德,包括奴隶制社会中奴隶和奴隶主的道德、封建社会中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的道德以及资本主义社会中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道德。 
       第二,社会经济关系所表现出来的利益,直接决定着道德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利益作为道德的直接根源,决定着人们对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关系的理解和调整。原始公有制的经济,必然产生统一的社会整体利益,个人利益从属于氏族部落的利益。在阶级社会里,经济关系将人们分成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两大对抗集团,造成阶级利益与阶级利益、阶级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分裂与对立。处于统治地位的剥削阶级的道德虽然在名义上也强调社会整体利益,但这种整体利益不过是以普遍形式表达的少数剥削者的利益,是“虚幻”的整体利益。在实际生活中通行的则是利己主义。在社会主义社会,消灭了阶级对立的经济根源,为形成真正的社会整体利益,为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统一创造了条件,同时也为集体主义的道德原则和爱祖国、爱人民等道德规范奠定了基础。由此可见,如果社会上根本不存在共同的利益,那也就根本不存在社会统一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只有在社会上有着根本一致或完全一致的共同利益的前提下,才可能出现大体统一或完全统一的道德原则和规范。       第三,在阶级社会中,人们在同一经济结构中的不同地位和不同利益,也决定着各种道德体系的阶级属性、社会地位和彼此间的矛盾斗争。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一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吸取自己的道德观念。经济地位不同,形成了不同的或根本对立的阶级利益。这些不同的阶级利益,必然要形成各个阶级不同的甚至完全对立的道德观念、道德情感和道德规范体系。它们之间的矛盾和斗争,也总是围绕着本阶级现实的和未来的利益而展开的。另外,在阶级社会中,与各个阶级的伦理思想及其道德体系是否在当时的社会经济结构中居于支配地位相联系的。
     阶级社会的不同经济利益,不仅产生了彼此不同甚至对立的道德,而且也是各阶级道德之间相一致的成分即全人类道德形成的根本前提。由于在同一社会中的各阶级,生活于同一社会经济结构中,处于同一历史发展阶段,有着共同的历史背景,从而形成了共同的利益和共同的道德观念。这种共同利益和共同的道德观念,首先表现在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和保护自然中。在面对自然时,人又结为一体,征服自然、改造自然和保护自然,代表着人类的共同利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道德观念、道德要求,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也应该为各个阶级的道德体系所吸取,成为支配人们行为态度的普遍准则。     其次表现在职业生活中,由于经济活动而产生出共同的利益,因而形成统一的职业道德要求、职业态度和情感。尽管不同阶级对职业道德的看法可以不同甚至相反,但维持职业内的特定秩序、延续职业的良好习惯,履行职业的社会责任,是由职业分工的共同利益决定的,应该成为职业内所有人的道德要求。
    再次表现在某一特定历史时期的几个阶级之间。某几个阶级虽然在经济地位上不同,但有共同的政治利益。它们为实现这一利益,会暂时联合起来,形成共同的或相近的政治纲领,其中往往包含着共同的或相近的道德要求。
    当然,我们也应看到,由于在阶级社会中,各阶级间共同利益是有限的,所以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公共生活规则和共同的道德要求并没有成为各阶级道德体系的主要成分。并且由于各个阶级基本利益之间的对立,还往往给这些共同的道德要求打上不同阶级的烙印。
    第四,经济关系的变化必然引起道德的变化。这种变化一般表现为质和量两种形式。当旧的社会经济关系日益腐朽、新的社会经济关系日益形成时,旧的社会道德关系也必然随之日益衰微,新的社会道德关系,便随之日益兴起。一旦旧社会经济关系完全被新的社会经济关系所代替,新的社会道德便会或迟或早地取代旧道德而居于社会的统治地位。尽管新道德总是要从不同的方面或多或少地继承前人的道德传统,但由于不同时代的人们毕竟生活于不同的社会经济关系中,新道德与旧道德有着质的不同。在同一个社会里,社会经济关系的某些变化,也常常引起社会道德的相应变化。当某种社会经济关系内部发生某些变化时,生活于这一经济关系中的人们,就会随着对自己利益认识的发展而不断给道德加进新的内容,或赋予原有道德要求以新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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