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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仅面向专业开展认定工作,不包括以下校外基地:(1)开展素质教育的校外基地;(2)无高职全日制招生专业为依托的校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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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仅面向本校校级立项并通过验收的基地开展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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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地名称一般为合作单位+某专业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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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学校高度重视,出台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项目管理办法,最近三个学年(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和2022-2023学年,下同)每个学年均投入专项资金用于校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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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基地只能依托一个单位,依托单位必须为独立的法人单位,组织机构健全,遵纪守法,生产运行正常,所经营的业务和承担的职能与基地所在专业对口;学校与依托单位签订合法有效的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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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基地依托专业最近三个学年平均每个学年生均实践教学经费投入,理工类专业不少于300元/生,文科类专业不少于150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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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基地最近三个学年均接受该专业学生实习;每学年接受顶岗实习学生,理工类专业不少于30人,文科类专业不少于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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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基地符合劳动保护、卫生、安全等法律法规要求较好,提供充分的安全保护设备和实践教学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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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基地组织机构健全,教学运行、学生管理、安全保障等管理制度完善,实践教学管理规范,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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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校企双方共同制定和实施校外实践教学方案,协同推动校外实践教学模式改革,共同组成实践教学指导队伍,实践教学指导到位,确保实践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