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
每个激光设备均需设置名册,列明所有获权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调校检查人员、维修保养人员)。所有获权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并获得上岗资格后才能上岗工作。
激光器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激光获权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再培训。
禁止在开放空间内使用激光。
在所有激光区域内张贴警告标志。如果需要,在实验室门口使用闪烁的报警灯,表示激光正在使用。

在给激光器通电前,确认该设备预定的安全装置装备得到正确使用,包括:不透明挡板、非反射防火表面、护目镜、面具、门联锁和为防备有毒物质侵害的通风设备。
操作激光时必须穿戴工作服、护目镜等防护装备;不能裸眼直视激光束。
在激光束的通路中,不允许使用任何反光材料。
当激光器工作时,必须有人看管。
使用脉冲激光器时,在允许靠近电容器前,要确保每个电容器已经放电、短路并接地。
使用含氯和氟的激光器时,应该将氯和氟储存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以最大地降低氣和氣的有害作用。
医疗激光器的操作人员必须接受过足够和适当的临床指导训练,以保护病人和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使用第2级(Class Ⅱ)激光器时应注意:
▲绝对禁止任何人长时间注视激光光源。
▲除非基于有益的目的并且照射强度和持续时间不超过允许的上限,否则严禁将激光对着人的眼睛。
▲这类激光器应有黄色警示标志。
使用第3a级(Class Ⅲ a)激光器时应注意:
▲应该有激光放射指示灯,表明激光器是否在工作。
▲应该使用电源钥匙开关,阻止他人擅自使用。
▲应该贴有危险警示标志。
使用第3b级(Class Ⅲ b)激光器时应注意:
▲应该有激光放射指示灯,表明激光器是否在工作。
▲应该使用电源钥匙开关,阻止他人擅自使用。
▲启动电源后,有3—5s的延迟时间,以便使操作者离开光束路径。
▲应装有急停开关,以便随时关断激光光束。
▲在激光器上必须贴有红色的危险警示标志。

▲当使用激光时,在场的所有人员都要戴上保护眼镜,所有的保护眼镜都要清楚地表明所过滤的激光的波长和光密度。
▲所有保护皮肤的衣服不能是易燃的。
第4级(Class Ⅳ)激光器必须具备比第3b级更为严格的要求:
▲所有在第3b级激光器中列出的措施都适用于第4级激光器。
▲对这些激光的操作必须在一个局部封闭的范围内,在一个受控的工作场所内。如果完全的局部封闭做不到的话,门内的激光操作应当在一个不透光的房间内,该房间的出入口安装有联锁,保证门开着的时候,激光器不能发出光束。
▲如果激光光束的能量足以造成严重的皮肤或火灾危害,在激光光束和人、可燃物品之间必须有保护。
▲在可能的情况下,操作监视设备和其他监视设备应选择遥控装置。
▲光快门、光偏振片、光滤波器仪允许授权的个人使用,光泵体系中的闪光灯不允许照到任何可视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