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接受的特征
一、体验性
艺术接受的体验性,指艺术接受是一种审美体验活动。所谓体验,顾名思义,就是亲身经历、实地领会。具体指人们通过自己的感官,对人或事物进行直接感受、了解和把握的图景化的思维活动。体验是一种具有在场性和情境性的生命历程,既能回味,又有所预感。审美体验,就是能够导向美的领悟的体验活动。它兼具一般体验活动的在场性、直接性、情境性、情感性、领悟性、可回味性等特点,也独具审美性的特点。但是,情感性在其中占了特殊的位置。可以说,体验的世界就是情感的世界。
二、过程性
(一)艺术鉴赏的过程
1.审美注意
2.审美期待
3.审美感知
4.审美体验
5.审美理解
(二)艺术鉴赏过程的整体性
艺术鉴赏既然带有认识活动的特点,也就不得不遵循人类认识活动的一般规律,仍然存在着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由表层到深层、由感性到理性、由外观到内蕴逐渐发展深化的过程。不过与此同时,所有阶段都离不开感性的直接性与生动性。在艺术鉴赏的全部活动中,始终需要贯穿敏锐的感知、充沛的情感、大胆的想象。艺术鉴赏中的审美理解,也绝不是概念式的和推理式的理解,而是伴随着形象感知与情感活力的直觉化与体悟式的理解。正是在这里,存在着对艺术鉴赏者的艺术修养和能力的考验。
三、异同性
艺术接受的异同性,是指艺术接受的共同性和差异性。艺术接受的共同性是指所有艺术接受都遵循着共同的规律,分享着共同的特点;艺术接受的差异性是指因主体、对象和主客观条件的变化,艺术接受呈现出差异性。关于艺术接受的共同性,我们已经讨论甚多,前文谈到的所有问题都是就其共同性而言的。在此只有差异性留待我们讨论了。艺术接受的差异性主要表现为:其一,相异个体的接受差异性;其二,相异群体的接受差异性;其三,同一主体的接受变化性;其四,不同作品的接受差异性。
四、再创造性
艺术接受具有再创造性,表明艺术接受不是一种被动的、消极的接受活动,而是一种积极主动、具有能动性的再创造活动。所谓再创造,是指艺术接受者在艺术作品所提供的信息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艺术修养、审美经验、生活阅历等,发挥想象,丰富或提炼艺术形象、生成艺术意义的创造性活动。艺术再创造是一种二度创作,它一方面是对艺术作品本身价值的超越,另一方面又受到艺术作品的限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