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作品的内容
一、艺术作品的题材与主题
(一)题材
艺术作品的题材,广义上是指艺术作品中所描绘与展现的客观事物或主观情感,一般也被称为“取材范围”;狭义来看,艺术的题材则是指作品中具体的生活与情感形态,即绘画,戏剧与影视艺术作品中所叙述与描绘的具体事件和景物等。以电影为例,广义的艺术作品题材大致可分为“历史题材”“战争题材”“神话题材”“爱情题材”“儿童题材”等,而狭义的题材则是指这些影片当中全部的故事情节和人物活动所组成的画面。在针对具体作品进行评述时,人们通常会在不同层面上对艺术作品题材的广义与狭义概念加以使用。
(二)主题
艺术作品的主题,是透过题材所体现出来的思想内涵,是艺术家的主观情思与题材的客观价值相碰撞所生发出的具有某种社会、历史意义的思想概括。虽然,主题是建立在艺术家对题材不断深入认识、理解与分析的基础之上,是从题材中再度提与升华出来的,但一部作品如果缺乏主题的统帅与灵魂作用,即便拥有丰富而精彩的题材,也有可能形成由材料凌乱堆砌的效果,因而导致其思想内容和艺术价值降低。
二、艺术作品的形象与情境
(一)艺术作品的形象
其一,视觉形象是指由人的眼睛能够直接感受到的艺术形象,视觉形象的构成材料都是空间性的。
其二,听觉形象是指由人的耳朵直接感受到的艺术形象,且听觉形象的构成方式是时间性的。
其三,文学形象是指在诗歌、散文、小说、报告文学等作品中,依靠文字语言为媒介所塑造的形象。
其四,综合形象是指话剧、戏曲、电影、电视等综合艺术中的艺术形象,是将视觉形象、听觉形象、文学形象综合起来的有机整体。
(二)艺术作品的情境
1.典型
典型,又称“典型人物”“典型性格”或“典型形象”,狭义来说,是指艺术作品中所塑造出的成功人物形象,而广义来说,典型又被认为应包括典型人物、典型事件、典型环境等。但无论如何界定,可以说,典型的核心是在特定的情境中塑造出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这一点是为大多数人所公认的。
2.意境
意境,是中国古典美学传统中的一个重要范畴。中国古典诗词曲赋、书画乐舞、建筑、戏曲等艺术类型都十分重视意境。简言之,意境就是艺术中一种情景交融的境界,是艺术中主客观因素的有机统一。意境中既有来自艺术家主观的情”,又有来自客观现实升华的“境”,“情”和“境”是有机地融合在一起的,境中有情,情中有境。
三、艺术作品的意蕴
所谓艺术作品的意蕴,是指深藏在艺术品中的内在意味或含义,具有多义性,模糊性和朦胧性的特点,大多时候体现为一种诗情、神韵或哲理,往往只可意会,不可言传,需要接受者用全部心灵去探究和领悟。可以说,意蕴正是文艺作品具有不朽魅力的根本原因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