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序言      政治思考与思考政治
    • 1.1 政治生活引发的思考:四个悖论
    • 1.2 如何思考政治:三个维度
    • 1.3 政治学的两个关键词:权利与权力
  • 2 政治与政治学
    • 2.1 政治的定义
    • 2.2 政治学的基本问题
    • 2.3 政治学的发展历程
  • 3 政治权利及其发展
    • 3.1 人权概念的演化
    • 3.2 人权的概念与性质
    • 3.3 人权实现的条件
    • 3.4 人权的基本内容
  • 4 政治权力及其限制
    • 4.1 政治权力的含义和特性
    • 4.2 政治权力的基础
    • 4.3 政治权力的类型
    • 4.4 政治权力的限制
  • 5 政治合法性及其危机
    • 5.1 政治合法性的观念演进
    • 5.2 政治合法性的类型
    • 5.3 实现政治合法性的途径
    • 5.4 政治合法性危机和政治革命
  • 6 政治意识形态及其纷争
    • 6.1 意识形态的涵义和特征
    • 6.2 意识形态的基本类型
    • 6.3 意识形态的基本功能
  • 7 政治文化与政治社会化
    • 7.1 政治文化的概念
    • 7.2 政治文化的类型与功能
    • 7.3 政治社会化的途径与功能
  • 8 政治结构及其功能
    • 8.1 政治体系及其结构
    • 8.2 国家及其形式
    • 8.3 政府及其构成
    • 8.4 政党及其功能
    • 8.5 社团组织及其意义
  • 9 政治制度及其评价
    • 9.1 政治制度及制度分析
    • 9.2 国家组织结构:单一制和复合制
    • 9.3 政府组织形式:总统制和议会制
    • 9.4 政党制度:一党制、两党制与多党制
    • 9.5 选举制度:多数代表制与比例代表制
  • 10 政治行为及其类型
    • 10.1 政治行为及其分析方法
    • 10.2 政治统治行为分析
    • 10.3 政治管理行为分析
    • 10.4 政治参与行为分析
  • 11 政治发展及其变迁
    • 11.1 政治发展的研究路径
    • 11.2 政治现代化分析
    • 11.3 政治民主分析
选举制度:多数代表制与比例代表制

世界各国采用不同的选举制度,这些不同的选举制度主要分为多数代表制(majoritysystem)和比例代表制(proportional system)两大类。

多数代表制规定,候选人要赢得选举,必需获得特定选区的多数选票。它的典型案例是英国、加拿大、新西兰和美国所实行的“First past the post”制度。多数代表制建立的按地域推举代表的传统观念之上。它将全国看成一个整体,通常将多数议席分给赢得选举的政党,所以,它鼓励在议会中占有多数的单一政党组阁执政。

比例代表制制定,政党所赢得的席位严格执照其获得选票的数量来分配。比例代表制建立在非常现代的按政党而不是按地域选举代表的观念之上。在这种体制下,单一政党赢得多数而组阁的政府很少见,而联合执政却比较常见。

选举制度和政党制度的关系是政治学争论的一个问题。以往(20世纪50年代)经典的表述是:实现“First past the post”制度的多数代表制强烈支持两党制,而比例代表制则支持多党制。前者被认为容易产生一个强有力的果断的政府,而后者则被认为可能产生一个不太稳定的联合政府。

但是,60年代以后,出现了反对的声音。有人认为,在采用比例代表制以前,欧洲的社会分化早已产生了多党制。比例代表制并不是多党制的原因,相反,之所以采用比例代表制,恰恰是因为它是满足社会分化而产生许多政党局面的惟一适合的选举制度。

 

焦点讨论:选举制度优劣比较

单名选区制

单名选区制(候选人在选举中得多数票即为选举获胜)促使利益集团和政治团体结合成两个大的政党。如果有4个政党分别获得25、25、24、26个百分点的选票,那么最后一个政党将赢得选举。在这种条件下,至少有两个失败的政党会认识到结合彼此的力量对于他们赢得下次选举有利。另两个政党也将被迫合作。比如在1987年韩国选举中,两个自由派候选人分化了反对派的选票并将选举胜利拱手让给了保守的执政党候选人。如果金大中和金泳三联合,他们将获得大多数的选票。所以,实行单名选区制和多数获胜制的国家容易形成两党制,如美国和英国。

第三党确实能够在这种制度下存在,但没有多少获胜的机会。他们只是继续作为大政党的反对群体和压力集团而存在。英国自由民主党获得近1/5的选票,但因为他们非常平均地分散在整个国家,所以他们很少能获得超过20个席位。单名选区制对第三党一点也不仁慈。

·优点

单名选区制有一定的优点。这种制度所创造的两党都会坚持在政治谱系的中心,因为这是选票所集中的地方。这种趋势会遏制极端主义的成长。如果政党被偏离主流观点的领袖所控制,那么,该政党在选举中就必然遭到失败。因此,在选举之后,政党很快便会将极端分子扫地出门。在多数民主制国家,公众的观点排成一条钟型曲线,离中心太远的政党将会使自己受到惩罚。

这种制度的另一个好处是,它一般使一个政党在国会占据多数,因此很少有必要建立两党联盟。这个结果可以给多数党一个明确和稳定的授权以统治到下一次选举。在美国,由于合乎宪法的权力分立,经常是一个党执掌白宫而另一个党执掌国会,这削弱了这种制度的优点。

·缺点

单名选区制在议会里创造了一个多少有些人为色彩的多数,这使得统治变得更容易。但是这种制度因此也没有公正或准确地反映公众观点。在每个选区里胜者全得。失败的政党即使获得了49%的选票也得不到任何代表权。这对于第三党尤为不公平,特别是他们的支持者不能集中而在几个选区中形成简单多数,就像英国自由民主党的命运一样。

单名选区制教给政党坚守政治中间路线的黄金定律。这可以使政治很安全但很乏味。两个大的政党,为了赢得许多中间选票,常常以看起来很相似的观点结束选举,引起选民的厌烦感,这一点有助于解释美国选举中的低投票率。欧洲的多党制拥有较高的投票率,部分原因是选民可以从一个有趣的政党名册中进行选举。

 

比例代表制

比例代表制规定一个选区可以向国会输送几名代表,而不是像单名选区制那样只输送一名。在荷兰和以色列这样的小国家,整个国家就是一个大选区。在瑞典一个选区是一个省,在西班牙也一样。每个投票选出一个名单,而政党根据它获得的很需要按比例获得席位。如果一个政党在一个10名选区获得60%的选票,它就会选出党内居前6名的候选人送往国会。获得20%选票的政党将会选送居前两名的候选人。

在选举中很少有选票正好像例子中提到的60%,而正好等于6个席位。在更典型的情境中,一个政党可能获得11个席位的42%。难道这个政党将获得4.62个席位?怎么能将一个人的一部分送往国会?有好几种办法来处理这种情况。最普遍的是东特制度,它用一种数学公式加上一个有趣的条款来分配全国范围内的席位。在28个选区中只选出349个席位中的310个席位,剩下的39个席位被用来纠正政党在全国所占比例的偏差。

为了减少分裂者、极端主义者政党的问题,比例代表制要求政党必须获得一定百分比的选票方可获得席位。这被称为“门槛条款”。德国和波兰要求一个政党必须在全国范围内获得至少5%的选票。瑞典和意大利则要求必须获得4%的选票。

·优点

比例代表制的优点是一国的立法机关准确地反映了公众意见的主流和政党力量。政党不像在英美体系中被争取中间选民的需要所控制。政党可以更清楚地表达出自己的理想和原则,因为他们不想取悦于所有人。如果人口中的一小部分——在以色列就像2%这样低的比例——确实奉封某些东西,他们可以组成政党并获得一两个席位。他们不会被联合成强大的政党并淡化他们的观点,就像在胜者全得制度中那样。

·缺点

不过比例代表制鼓励政党分裂,或更确切地说,在政治观点分裂的地方它允许小团体组织政党赢得国会里的席位。但这种趋势正在减弱。两大党加上其他政党的制度甚至已经在比例代表制出现。瑞典和西班牙有两个大一些的政党加上一些小的政党,他们的政治体系并未被严重分裂。另一方面,以色列为分裂的政党所困扰;多达15个政党被选进以色列议会。如果主要政党在比例代表制中少于半数席位,它就必须与其他政党结成联盟。这种联盟经常不稳定而且不能在重大问题上形成决策。许多以色列人反对其国家的比例代表制并且推动能够减少政党数目的改革。并不是所有多党制都不稳定。如果一个政党足够强大而能单独统治,体制就会相当稳定。而英美制度则把权力赋予一个几乎自动的多数从而保证稳定。